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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 “莒南县” 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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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莒南县教育志 | 类型: 社会事件
1948年恢复教育后,全县小学仍沿用民国时期的“四•二”分段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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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莒南县教育志 | 类型: 社会事件
1950年6月,教育部初等教育司选定北京6所小学从秋季起进行小学五年一贯制的课程改革实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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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莒南县教育志 | 类型: 政治事件
1951年10月,政务院颁发《关于改革学制的决定》。内中规定:“小学修业年限为5年,实行一贯制。入学年龄以7足岁为标准。”由于师资、教材等条件不具备,在县内没有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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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莒南县教育志 | 类型: 社会事件
1953年11月26日,政务院在《关于整顿和改进小学教育的指示》中规定:“关于小学五年一贯制,从执行情况看来,由于师资教材等条件准备不足,不宜继续推行。因此从本学年起一律暂行停止推行。小学学制仍沿用'四•二,制,分初高两级。初级修业期限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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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莒南县教育志 | 类型: 社会事件
1953年,小学一律改为秋季始业。全县小学沿用“四•二”制一直到“文化大革命”初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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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莒南县教育志 | 类型: 社会事件
1969年,全县小学一律改“四•二”制为五年一贯制。改秋季始业为春季始业。到1974年又恢复秋季始业。
817
知识出处: 莒南县教育志 | 类型: 社会事件
1912年(民国元年),教育部颁布的《普通教育暂行课程标准》规定;初等小学设修身、国文、算学、游戏体操、图画、手工、唱歌、裁缝;高等小学设修身、国文、算学、中华历史、中华地理、博物、理化、图画、手工、体操、游戏、裁缝、外国语、农业、商业。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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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莒南县教育志 | 类型: 政治事件
1929年(民国十八年),教育部颁布的 《小学课程暂行条例》(见表5-8)规定:合三民主义、公民为党义,手工、图画改称工作、美术,合历史、地理、卫生改称社会,乐歌改称音乐。这次改革以简化课程为目的,在形式上, 将过去的科目,能合并者尽量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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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莒南县教育志 | 类型: 政治事件
1932年(民国二十一年),教育部公布 《小学课程标准》(见表5—8),党义改称公民训练,工作改称劳作(家事、校事、农事、工艺)。小学课程有公民训练、卫生、体育、国语、社会、自然、算术、劳作、美术、音乐10科。初高级开设学科相同,授课时间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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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莒南县教育志 | 类型: 社会事件
1936年(民国二十五年),教育部公布 《修正小学课程标准》(见表5-8),规定:初小合自然、社会为常识,一、二年级合劳作、美术为工作课,合音乐、体育为唱游课,取消卫生课,卫生习惯部分归并公民训练中,卫生知识部分初级归并常识科,高小并于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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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莒南县教育志 | 类型: 社会事件
抗日战争时期,县内小学初高级均设国语、算术、常识、音乐、体育等科。适应抗战的需要,摘抄报刊内容供高年级学习。每周一次社会活动,出黑板报和帮助烈军属抬水、扫院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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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莒南县教育志 | 类型: 社会事件
1956年,各区撤销文教助理员,区公所驻地完全小学校长改称中心小学校长,负责管理全区小学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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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莒南县教育志 | 类型: 社会事件
1958年春,各区恢复文教助理员,从乡长、乡党总支书记或区武装部干事当中选配,学区也按一乡一个学区设置,以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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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莒南县教育志 | 类型: 社会事件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各校造反组织夺权,管理体制混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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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莒南县教育志 | 类型: 社会事件
1968年,莒南县革命委员会成立,下设 “教育革命领导小组",领导学校的斗、批、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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