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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 “抚州” 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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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抚州市志:全5册 | 类型: 正文
明洪武三年至民国时期,域内各县设有多种慈善救济机构,举办供养、施衣、给居、赊粮等善事。民国时期,域内共有9所孤老救济院,收容270余人。新中国成立后,“三无”人员(无法定赡养人员、无劳动能力、无固定住所)、残疾人和孤儿的供养、养护、康复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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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6年,区内开始兴办敬老院。1959年,全区有敬老院302所,入院孤老4723人。60年代初,经费紧缺,1962年只有88所敬老院,收养孤老1300人,国家补助2.93万元。“文化大革命”期间,大多数敬老院被迫停办。1977年,全区有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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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8年,抚州专区办精神病收容所2个,收容社会上无人照料的精神病患者。1959年收容精神病人8名,政府供给病人生活费,对其免费治疗。1966年始,精神病收容所划归地区卫生局管理,对社会开放,有偿收治精神病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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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21世纪后,市内构建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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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建社会殡葬管理有等级之分,皇家陵墓设有专门管理机构。官员和老百姓殡葬事宜由礼部和户部管理,礼部负责丧葬礼仪,户部负责划定墓地墓位大小、高低等。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民政部管理风俗教化、婚丧事宜。民国时期,国民政府设置内政部礼俗司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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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1年2月成立抚州地区地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初为行署办公室内设机构,1989年划归地区民政局,保留地区地名办公室名义,为政府职能部门。1998年成立抚州地区地名委员会,行署分管副专员任主任委员,行署办公室、地区民政局、文明办、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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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1年2月成立抚州地区地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初为行署办公室内设机构,1989年划归地区民政局,保留地区地名办公室名义,为政府职能部门。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地名工作方针、政策、法规,依据《地名管理条例》审批区内地名命名、更名,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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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年4月,市城区赣东大道、荆公路、若士路等大街小巷路口制设90厘米×50厘米反光铝合金标牌。崇仁、广昌、乐安、南城、黎川等县在县城和乡(镇)设置搪瓷或水泥制品地名标志牌。1996年,按照国家和省里要求,国道两侧村、镇竖立名称标志。区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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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老龄委于1991年8月成立,下设办公室,定编1人~3人。1996年,县(市)老龄工作办公室并入劳动人事局,为内设机构。2002年,各县(区)老龄委办公室划归县(区)民政局管理。每年农历九月初九(重阳节、敬老日、老人节),老龄委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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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老龄委于1991年8月成立,下设办公室,定编1人~3人。1996年,县(市)老龄工作办公室并入劳动人事局,为内设机构。2002年,各县(区)老龄委办公室划归县(区)民政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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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年以前,抚州行政区域界线从未正式勘定过。除个别地段在解决纠纷或区划调整时政府有明确界定外,大都是沿袭山脉、河流、湖泊等自然地理实体形成的历史习惯线。因界线不清,边界纠纷时有发生。省界中以闽赣线中段争议较多,主要有黎川县厚村乡里源村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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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9年10月成立抚州地区革命老根据地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老建委),领导管理全区革命老区建设工作,地委书记或行署专员兼主任委员,地委、行署分管领导兼副主任,地区计划委员会、财政局、农业局、林业局、水电局、交通局、民政局、文教局、卫生局、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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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10月撤地设市后,成立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领导全市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扶贫办),为主管全市扶贫工作的议事协调机构,与市老建办合署办公,并从民政局分离出来,仍为副处级单位。各县(区)成立相应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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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8年,区内兴建洪门水库,库区移民工作由洪门水库工程建设指挥部负责组织实施。60年代末至70年代初,按国家统一安排,转迁到抚州安置的浙江省新安江水库移民和湖南省水府庙水库、韶山灌区迁抚移民由地区民政局具体负责接收安置。1989年,为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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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成立后至2011年,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统一安排,全市接收安置浙江省新安江水库、湖南省水府庙水库和韶山灌区、三峡水库等地移民;域内洪门水库、廖坊水库以及28座中型水库移民分别在水库所在县(区)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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