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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枣庄市志 | 类型: 正文
律师,由政法干部担任刑事辩护。1958年刑事辩护中止。1980年10月,枣庄市重建建国前,枣庄市没有律师机构和律师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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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枣庄市志 | 类型: 正文
律师,由政法干部担任刑事辩护。1958年刑事辩护中止。1980年10月,枣庄市重建建国前,枣庄市没有律师机构和律师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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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枣庄市志 | 类型: 正文
枣庄市的刑事辩护始于1956年。是年滕县法律顾问处有3人,有1名取得律师资格的律师,每月要力'10起辩护案件。峄县没法律顾问机构,5个法律顾问处1981年参与刑事案件辩护121件,1982年达到18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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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枣庄市志 | 类型: 正文
全市刑事案件多为公讼,自诉较少。到1985年,全市7个法律顾问处办理刑事自诉代理案件58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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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枣庄市志 | 类型: 正文
民事代理枣庄市民事代理始于1956年,中止于1958年,1981年重新恢复。1983年至1985年民事代理发展较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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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枣庄市志 | 类型: 正文
1982年枣庄市人民医院聘请枣庄市法律顾问处律师潘正友担任常年法律顾问,是枣庄市第一家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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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枣庄市志 | 类型: 正文
代书建国前,代书专指代写诉状。建国后,律师代书包括刑、民诉状,答辩状,上诉书,申诉书,协议书,合同书等。从1956年滕县法律顾问处建立开始,每月代书最多40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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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枣庄市志 | 类型: 正文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刑事辩护、刑事自诉代理、民事代理、代书等都合理收费。经济特殊困难者免费。接待、答询免费。
9
知识出处: 枣庄市志 | 类型: 正文
1984年9月7日,滕县柴胡店镇刘村15户水果专业户,集中梨子972筐,委托刘庆珍等四人发往广西南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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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天南地北滕州人 | 时代: 不详
1970年12月应征人伍,来到第二炮兵部队,在连队因学习刻苦,军事训练成绩突出,工作积极,遂于1973年加人中国共产党。先后任战士、班长、排长、干事、《火箭兵报》编辑。现为《火箭兵报》社副社长,大校军衔。其间,坚持正确的舆导向,弘扬时代主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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