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索条件

共 25188 条 33 / 1680
481
知识出处: 石横镇志 | 类型: 正文
本节记录了石横镇清末名称-1978年集市贸易情况。
482
知识出处: 石横镇志 | 类型: 正文
随着农村商品的发展,人民购买力的提高,1970年后,中高余形成了天天市。之后,电厂、阀门厂、通用机械厂又形成了天天市。
483
知识出处: 石横镇志 | 类型: 正文
明清时期,衡鱼即有三月十五庙会,石横有四月八庙会,大留有三月二十六庙会。1941年后,因战乱停会。
484
知识出处: 石横镇志 | 类型: 正文
大会于10月13日开始,23日结束,会期11天。会上有济南、泰安、淄博、高密、长清、平阴、阳谷等市县及肥城县各大商业公司,王庄、湖屯、王瓜店、桃园及石横供销社等57个单位参加,并有平阴县及其他区的集体企业、乡镇企业、个体工商业120多户参加...
485
知识出处: 石横镇志 | 类型: 正文
本篇内容记录了石横镇粮油发展情况。包括机构、粮、油征购、粮油销售、粮、油储运几部分内容。
486
知识出处: 石横镇志 | 类型: 正文
明、清两朝,由社长和保、甲长掌管粮食征收。民国初年由乡长和村长掌管粮食征收。1929年以后,由区长和下设的5个乡镇长掌管粮食征收。1940年,日军入侵石横,机构解体。 1939年,粮食征收由区财粮助理员分管,主要负责军用粮秣征收、贮存和供应...
487
知识出处: 石横镇志 | 类型: 正文
本章记录了石横镇粮油征购情况。包括征收方式、粮油购价两部分内容。
488
知识出处: 石横镇志 | 类型: 正文
抗日战争时期,抗日民主政府征收公粮。1939年秋,实行财产所得累进税制,累进税率规定:贫农、中农不得超过累进税的5%,富农不超过10%,小地主不超过20%,中地主不超过30%,大地主不超过35%。
489
知识出处: 石横镇志 | 类型: 正文
抗日战争时期,抗日民主政府征收公粮。1939年秋,实行财产所得累进税制,累进税率规定:贫农、中农不得超过累进税的5%,富农不超过10%,小地主不超过20%,中地主不超过30%,大地主不超过35%。
490
知识出处: 石横镇志 | 类型: 正文
1953年11月,根据政务院《关于实行粮食的计划收购和计划供应的命令》和《粮食市场管理暂行办法》,以及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国实行计划收购油料的决定》,自1953年12月至1954年初,全区实行粮油统购统销政策,对农村余粮户实行粮食、油料计划收...
491
知识出处: 石横镇志 | 类型: 正文
1963年,粮食部门根据国家规定与生产大队协商议价收购部分粮食和油料。其价格高于统购价,低于市场价。 粮管所为了充实库存,平易市价,调剂有无,每到征购任务结束后,再议价收购粮食。
492
知识出处: 石横镇志 | 类型: 正文
1985年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农村粮油购销政策和价格的通知》,取消粮食统购,改为合同定购。定购粮种有小麦、玉米、谷子,其余粮种自由购销。1987年,石横镇合同定购632万斤,其中夏粮442万斤,秋粮190万斤。
493
知识出处: 石横镇志 | 类型: 正文
清宣统二年(1910年)境内粮价为玉米每石价银1.81~3.6两粟谷每石价银1.55~3.13两高粱每石价银1.83~2.9两小麦每石价银2.78~5.2两黄豆每石价银2.55~3.7两黑豆每石价银2.13~3.6 1932年粮油价格: 小...
494
知识出处: 石横镇志 | 类型: 正文
本章记录了石横镇粮油购售情况。
495
知识出处: 石横镇志 | 类型: 正文
城镇厂矿供应1941年以后,脱离生产的党政军人员在根据地实行粮票供应;主力部队过境,凭军队后勤部粮油支付手续供应;区内企事业单位编制用粮计划,由粮食部门核准供应。

颗粒分类统计

关键词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