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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费县人民医院志 | 类型: 社会事件
1990年3月14日,费县人民医院与费县公证处签订了《常年公证协议书》。聘请费县公证处2人办理有关公证事务,月酬金100元。
12857
知识出处: 费县人民医院志 | 类型: 社会事件
7月27日,经费县编制委员会批复,保卫科为费县人民医院24个内部机构之一。
12858
知识出处: 费县人民医院志 | 类型: 政治事件
9月24日,医院党支部研究了病员及职工的自行车存放地点、车棚搭建和夜间管理等事宜。
12859
知识出处: 费县人民医院志 | 类型: 社会事件
是年,有专职人员2名,配备了服装、器械。制定了安全保卫制度,院长与各科室签订了安全保卫责任书,在财务科、药剂科安排了夜间值班人员。
12860
知识出处: 费县人民医院志 | 类型: 社会事件
1991年5月,中共费县县委、县人大、县政府授予陈彦文“第一个五年(1985-1991)普及法律常识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12861
知识出处: 费县人民医院志 | 类型: 政治事件
11月6日,中共费县县委、县政府召开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议,对全县各单位的工作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一票否决”制。
12862
知识出处: 费县人民医院志 | 类型: 社会事件
12月,医院查出并上交自制土枪一支。
12863
知识出处: 费县人民医院志 | 类型: 社会事件
是年,成立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陈彦文任组长,邓范周和吴兆玄任副组长,徐大勇、孙世德、刘忠才和李福才为成员。院长和科室主任、护士长签订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合同书》。在总务仓库配有夜间值班人员。
12864
知识出处: 费县人民医院志 | 类型: 社会事件
1992年4月25日,在医院与县政府签订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的基础上,医院与各科室签订了《安全保卫工作承包合同书》,将治安工作落实到科室和个人。医院为保卫科配备了日本生产的对讲机2台。陈彦文任医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主任。
12865
知识出处: 费县人民医院志 | 类型: 社会事件
8月15日,制定了《安全保卫工作制度》,明确了保卫科和各有关科室在安全保卫工作中的职责、任务和要求。在住宅区按六片划分责任区,指定了负责人,并建立了联防制度。保卫科的职责是:1.负责全院的安全保卫工作2.落实安全保卫措施,群防群治,做好“四...
12866
知识出处: 费县人民医院志 | 类型: 政治事件
1993年2月20日,医院党支部对治安保卫领导小组进行了调整,陈彦文任组长,邓范周、徐大勇和孙世德任副组长,李福才、王世臣、英成鲁、韩士傥、赵隆堃、全建英、刘忠才和王桂华为成员。副院长邓范周分管治安保卫工作。要求各科室也要成立3-5人的治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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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费县人民医院志 | 类型: 政治事件
3月3日,苏士德和王成银从事保卫工作。后,苏士德到政工科从事宣传工作。
12868
知识出处: 费县人民医院志 | 类型: 地理事件
3月29日,保卫科迁至医院门卫室,兼做收发工作。
12869
知识出处: 费县人民医院志 | 类型: 社会事件
4月1日,费县人民医院以费医发(1993)29号文件公布了调整后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王维练任组长,徐大勇和李福才任副组长,刘辉、王世臣、英成鲁、祁善宏、刘忠才、王宜现和韩土傥为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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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费县人民医院志 | 类型: 社会事件
9月29日,院长办公会议讨论了职工和病员自行车的看管事宜,为医院职工的自行车制作了特殊标志,号码统一为131、1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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