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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石横镇志 | 类型: 正文
本章记录了石横镇财政管理体制和税收管理体制两部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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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石横镇志 | 类型: 正文
1911~1931年,军阀割据,省自为政,县、区均为省财政的报帐单位。 1932年在法律上确认中央、省、县三级管理体制。区为县财政的报帐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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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石横镇志 | 类型: 正文
清末,境内税收按谕旨征收。 1920年以后,各项税收由中央制定通则,省定实施细则,境内税收由县具体征收。区内农业税由县公署下税单,区“粮差”通报到户。农民按地亩多少纳税。 1950年以后,境内各项税收实施细则及税收法令均由中央统一制定。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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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记录了石横镇赋税情况。包括农业税、工商税、契税耕地占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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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税历来为国家和地方财政收入的主要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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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境内工商税以盐税为主。民国初年沿清制,设税卡或集市征收烟酒盐等税。 1929年国民政府通令全国,改办新税,包括普通营业税、印花税和牙行、油类、牲畜、屠宰、烟酒牌照营业税以及田房契税统称杂捐。 1939~1949年,因战争所需,凡枪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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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时期,境内征收田房契税。 建国以后,按政务院颁布的《契税暂行条例》,境内于1953年、1955年征收契税。税率为卖价的6%,典价的3%。1956年实现了农业合作化,土地归集体所有,停止征收契税,保留税种。 1980年以后,非农业建设占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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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编记录了石横镇清末名称--1978年金融情况。包括金融机构、货币、信贷、储蓄、存款、现金管理、公债、国库券、保险部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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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记录了石横镇金融机构。包括钱庄、当铺、银行、信用合作社几部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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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民初,石横无官方设立的金融机构。借贷兑汇由私人开设的当铺钱庄办理。1937年,石横有合股经营的“治合源”钱庄,发行乡票面额为两角;还有“积余合作社”,发行乡票面额为三角。衡鱼有“广泰”金钱店、“元太昶”金银店和“裕茂”钱庄等都发行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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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银行肥城县支行石横办事处建国初,石横尚无金融机构,县银行在西部设一流动组,组长张瑞勤,负责石横、湖屯、王瓜店3个区的金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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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4年,境内成立6个信用小社,红庙信用社,主任张兆民;衡鱼信用社,主任袁树厚;隆庄信用社,主任石廷柱;石横信用社,主任李纪新;大留信用社,主任史家其;赵庄信用社,主任高远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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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记录了石横镇货币演变和货币流通两方面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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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民初,石横境内流通多种货币,有明代制钱、清朝制钱、铜元等。大宗交易使用银块,如元宝。1910年(宣统二年)4月清宣统皇帝下诏书,宣布“国币单位定名曰元,暂就银为单位,以一元为主币,重库平七钱二分。另以五角、二角五分、一角三种银币及五分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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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石横镇志 | 类型: 正文
1933年国民政府在货币流通混乱的情况下,推行法币,银元、铜元渐少。吊票、乡票流行。1937年国民政府为弥补财政赤字,滥发纸币,造成通货膨胀。以法币与金元券的比值为例;法币300元顶金元券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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