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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泰安市志 | 类型: 民俗
“七一”中国共产党成立纪念日又称建党节。1926年起,中共泰安党组织秘密举行纪念活动,但因环境关系,有时不能开展。泰安解放后,各级党组织每年在7月1日组织纪念活动,并对党员进行党的建设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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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泰安市志 | 类型: 民俗
“八一”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节建国后,地方武装部门和驻军于8月1日举行纪念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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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泰安市志 | 类型: 民俗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日为国庆节,是日每年全民举行庆祝活动,机关、团体、部队、学校、厂矿等单位升挂国旗、张灯悬彩,放假2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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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泰安市志 | 类型: 民俗
开斋节即大代尔节,穆斯林在伊斯兰教历太阴年九月斋戒1个月,称“斋月”。斋月最后1天看月,看月后的次日为教历十月一日,即“开斋节”。是日,穆斯林沐浴盛装,门贴 “都阿”(吉庆语),在清真寺集合礼拜相互祝贺,称为“会礼”,亲友互赠“油香”等礼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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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泰安市志 | 类型: 民俗
即古尔邦节,伊斯兰教历太阴年十二月十日,穆斯林沐浴盛装,举行“会礼”,并宰杀牛羊献祭、待客、馈赠亲友,称为 “小开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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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泰安市志 | 类型: 民俗
又称圣忌,伊斯兰教历太阴年三月十二日为穆罕默德诞辰,又是忌辰。是日穆斯林集合颂经、赞经、讲述穆罕默德事迹,并聚餐,称为“办圣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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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泰安市志 | 类型: 民俗
旧时,富户官商以纳妾为荣。妾俗称“小婆”、“偏房”,雅称“如夫人”、“姨太太”。男主人视其为玩物,又受女主人奴役,所生子女称为“庶岀”,地位低于“嫡岀”(正房所生子女)。1928年山东省国民政府明令禁止纳妾,但有的官员富商豪绅阳奉阴违,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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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泰安市志 | 类型: 民俗
旧时,男女结婚后,男方品质恶劣或生理有缺陷,女方均无权提岀离婚;但男方认为女方“不中意”即可“休妻”。休妻时,只须写一张“休妻书”,经宗族长辈同意即将女方赶岀家门。一些恶劣婆婆“替儿嫌妻”而强令儿子休妻者,屡见不鲜。女方一旦被休,则受人卑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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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泰安市志 | 类型: 民俗
旧时妻死,男可继娶,但夫死,妻不能再嫁,俗谓“好马不背二鞍,好女不嫁二男”,即使无儿无女、年在妙龄亦须终身守寡。封建统治者为影响大的“节妇”树立“贞节碑坊。”明清至民国初期,境内节妇列入县志者有531人。“五四”运动后,寡妇改嫁逐渐增多。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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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泰安市志 | 类型: 民俗
旧时,有的穷家女儿童年即进入婆家受役使,成年再完婚,称为“童养媳”。童养期间,多数被虐待,生活惨苦。
24206
知识出处: 泰安市志 | 类型: 民俗
旧时,穷家少女被卖给豪门富户为婢女,俗称“丫环”,丧失人身自由,因遭受主人摧残、虐待而死亡者屡见不鲜。婢女到成年后,有的被主人收房为妾,有的被主人赠与或转卖他人,有的陪主人出嫁的女儿到男家继续为婢。1928年山东省政府驻泰安时,通令禁止蓄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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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泰安市志 | 类型: 民俗
旧社会为未婚而死之男子,寻一未婚而死之女子,在莹地举行婚礼,棺柩葬于一坟之内,称为“结阴亲”。建国后此习已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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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泰安市志 | 类型: 民俗
旧社会,妇女以小脚为美,讲究“三寸金莲”。女孩从六七岁开始裹脚,造成终生残废。1911年(清宣统三年)泰安成立天足会,提倡放足。“五四”运动后泰城妇女天足渐多。“七七”事变后,解放区大力提倡放足,收效很大。建国后,政务院于1950年7月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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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泰安市志 | 类型: 民俗
旧社会城乡各地赌风甚盛,泰城、大汶口有“赌博局”,大村有“赌场”,集市和庙会有“赌棚”、“赌摊”等。公开聚赌,称为“合局”,尤以秋后农闲为赌博盛期。赌徒多系游手好闲之徒,人们称之为“赌鬼";合局聚赌者皆是地痞流氓,人们称之为“赌棍”;“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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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泰安市志 | 类型: 民俗
旧社会,富户、商人、流氓、兵痞、娼妓等吸毒成风,并作为社交应酬手段。毒品有鸦片(俗称“大烟”)、海洛因(俗称“白粉”)、紫金丹、吗啡等。泰城和一些大村镇均有营业性“烟馆”。个别地方有罂粟种植。城乡各地流氓,以贩卖毒品为业,称为“烟贩子”。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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