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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13401 条 621 / 894
9301
知识出处: 石城縣志 | 类型: 社会事件
1981年起,民事案件出现“三多二突出”,即:离婚案件多,房屋坟地纠纷案件多,赔偿纠纷案件多;吵嘴打架案件突出,宗派房族争斗案件突出。自民事庭组建后,民事案件调解结案计2493件。
9302
知识出处: 石城縣志 | 类型: 社会事件
1953年11月,对1952年以前审理的案件进行了复查,纠正了错判、错押、处理不当的案件9起。1956年,对1955年以前审理的案件进行复查,减刑、教育释放共23人
9303
知识出处: 石城縣志 | 类型: 社会事件
1973年,对龙岗、洋地所谓“反革命集团案”进行了公开平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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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石城縣志 | 类型: 社会事件
1977年,对屏山粮管所“贪污集团”一案进行全面复核,查清事实后对该案有关人员宣布无罪释放,恢复名誉和工作。
9305
知识出处: 石城縣志 | 类型: 社会事件
1978至1980年复查案件280起,平反冤假错案14起,对有关的17人进行了重新处理,判无罪释放者10人,改判4人,免予刑事处分、恢复工作3人,发放冤狱补助费870元。
9306
知识出处: 石城縣志 | 类型: 社会事件
1983年初,继续平反了一批冤假错案,复查了1977至1982年各种刑事案件557起630人,宣告无罪18件31人,改判9件12人。1985年,重新处理案件9起。
9307
知识出处: 石城縣志 | 类型: 社会事件
县人民法院成立后,对人民来信制订登记、自办、转办、催办等制度,由秘书兼管,重要信访院长亲自阅办。1959年设置人民接待室,实行专人接待。“文化大革命”前计接受来信2503件,接待来访1580人次。1979至1985年,接受来信7608件,接...
9308
知识出处: 石城縣志 | 类型: 社会事件
1957年宣传《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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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石城縣志 | 类型: 社会事件
解放后至1952年,由乡村干部调解民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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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石城縣志 | 类型: 社会事件
1981至1985年,全县各级调解组织及时处理各种民事纠纷17837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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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石城縣志 | 类型: 社会事件
解放后,1953至1954年宣传贯彻《婚姻法》、《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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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石城縣志 | 类型: 社会事件
1959年召开公审大会5次,印发布告60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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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石城縣志 | 类型: 社会事件
1974年县召开宣判大会2次,巡回宣判8次,印发布告150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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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石城縣志 | 类型: 社会事件
1980年印发《刑法》、《刑事诉讼法》宣传资料5000份。县司法局成立后,法制宣传工作得到了进一步加强。
9315
知识出处: 石城縣志 | 类型: 社会事件
1983年宣传新《宪法》,八九两月开展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的宣传活动;年底开展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宣传月活动。同时,选择典型案件在县城召开宣判大会3次,解押罪犯在全县15个公社(镇)两次巡回审判,印发布告350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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