颗粒类型

全部
13401条
析出资源
5473条
图表
1727条
人物
574条
机构
940条
事件
4163条
地名
61条
专题
55条
作品
181条
实物
220条

检索条件

共 13401 条 640 / 894
9586
知识出处: 石城縣志 | 类型: 经济事件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取消工分带粮,实行全队人平口粮一拉平。
9587
知识出处: 石城縣志 | 类型: 经济事件
1958年食堂制时,口粮统归食堂掌管支用
9588
知识出处: 石城縣志 | 类型: 环境事件
解放后,林木采种为林业主要工作,每年人工采集大量林木种子,用以育苗或直播造林。自1953年至1985年共采集林木种子86.31万斤,其中国营11.65万斤、集体74.66万斤。1965年曾从本省广昌、寻乌及福建宁化等县调入马尾松种子0.8万...
9589
知识出处: 石城縣志 | 类型: 环境事件
为提高树木质量,增加产量,1975年在全县范围内进行杉木优树调查,分别于洋地、观下、大由、岩岭等地选定优良母树种6株。同年还于国营丰山林场建立杉木母树林50亩,在县林科所营建种子嫁接试验园1亩。
9590
知识出处: 石城縣志 | 类型: 环境事件
民国五至六年(1916—1917)高冠杰任石城县知事时,曾组织群众于仙姑岭种植马尾松10万株。民国十九年,观下何坑围下咀黄用敷自赣州船运一批马尾松苗回县,栽种15亩。二十四年植树8172株,翌年造林120亩,计14.3万株。三十六年县农业技...
9591
知识出处: 石城縣志 | 类型: 环境事件
自1981年起有国营造林、国家与集体联合造林、集体造林、专业户造林、个体造林等形式。
9592
知识出处: 石城縣志 | 类型: 环境事件
1965年,县人委组织有关部门大搞公路绿化,干线每边种两行油桐或乌柏、钻天杨、橲树、泡桐,株距5米;边坡植法国梧桐1行;支线道路两旁植经济林(以油桐为主),株距5米。公路干线所植树木均成材,但因管理不善及人为破坏严重,需年年补植。
9593
知识出处: 石城縣志 | 类型: 社会事件
1981年,县城西华路加宽铺设水泥路面
9594
知识出处: 石城縣志 | 类型: 环境事件
1957至1962年石城分别参加了闽赣3县、闽赣9县、闽赣14县护林联防组织。1962年冬长汀会议确定,石城为闽浙赣毗连地区护林联防委员会第六联防区成员。1974至1985年第六联防区由福建宁化、长汀、建宁、武平和江西广昌、石城、瑞金、会昌...
9595
知识出处: 石城縣志 | 类型: 环境事件
1957年10月,除少量零星树木属农民私有外,其余山林树木均低价或无偿转入高级社或国家所有。
9596
知识出处: 石城縣志 | 类型: 环境事件
1962年5月县委县政府根据中共中央《关于确定林权、保护山林和发展林业若干政策规定》
9597
知识出处: 石城縣志 | 类型: 环境事件
1981年4月至1983年9月,县委、县政府组织800余名工作队员,分三个阶段(试点、铺开、补课)进行稳定山林权属,划定社员自留山、确定林业生产责任制(简称林业“三定”)工作。
9598
知识出处: 石城縣志 | 类型: 环境事件
1983年10月裁决,“牛皮形”山林权属归石城县所有(裁决书见《附录》),另外6起山林纠纷,均由双方协商解决;县内973起,面积1.13万亩。全县定权发证山林面积175.227万亩,占山林总面积的99.4%。其中国有林103845亩,占5....
9599
知识出处: 石城縣志 | 类型: 环境事件
1963年5月,国务院颁布《森林保护条例》后,集体单位从自有山林中年采伐自用木材10立方米以下,由公社批砍,超过10立方米的由县审批。七十年代中期起,为保护森林资源,国营、集体和农民个人采伐木竹均须申请,报林业部门批准发证,凭证采伐。
9600
知识出处: 石城縣志 | 类型: 经济事件
1952年以前,木竹流通主要为市场自由交易

颗粒分类统计

关键词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