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颗粒列表

共 3681 条 231 / 246
排序: 唯一号 题名 类型
3451
知识出处: 平潭县金融志 | 类型: 安全事件
1987年9月17日,东庠乡东航112号运输船沉没于霞浦西洋马铃礁,保险公司及时赔付11万元,补偿了被保险人的损失。
3452
知识出处: 平潭县金融志 | 类型: 环境事件
1992年6月26日,县劳动服务公司渔工有7人在台轮“宏升86”号船上作业,从印尼返航至巴士海峡时,不幸遭受4号5号台风袭击,造成人亡船毁海难事故,县保险公司给付保险金14万元。
3453
知识出处: 平潭县金融志 | 类型: 经济事件
1994年,县人保船舶的赔付有70艘,赔付总金额达4126834元,其中赔付10万元以上有10艘。苏澳镇民主村阮忠明单位浙机107号船,在1993年10月30日在浙江省台岱海域沉没,船上共有13人,有11人下落不明,县公司赔付798900元...
3454
知识出处: 平潭县金融志 | 类型: 经济事件
1951~1953年,县人民银行对工商企业采取“财务轧差”贷款办法。这种办法实际上是一种资金供给制,即按企业计划期内财务收支相抵后的差额确定对企业贷款增减额。1954年初停止使用这种办法。
3455
知识出处: 平潭县金融志 | 类型: 经济事件
1955年,对商业系统实行按计划有目的贷款,贷款要有商品保证,贷款必须按期归还的社会主义的信贷原则。对财务轧差办理贷款工作也有较大改进,下放资金,取消金库制,清理商业信用,易q除在途资金,开办结算贷款。
3456
知识出处: 平潭县金融志 | 类型: 经济事件
1956年,对工业企业定额流动资金的调拨,一律授权县‘财政革委会拨足,县人行取消定额贷款,试行超定额贷款,以核定的季度计划定额为贷款掌握依据。对采购木材所需资金、费用、工资由所在地金融机构采用下贷上还办法解决。
3457
知识出处: 平潭县金融志 | 类型: 经济事件
1957年7月开始,在商业、服务、水产、渔业、药材、供销社、新华书店等系统,贯彻分类供应资金的方针,县人行按照批准的进货计划供应资金,对工业,县人行根据实事求是的精神掌握工业贷款。
3458
知识出处: 平潭县金融志 | 类型: 经济事件
1958年到1962年,银行内部资金实行统收统支集中制,贷款上出现“生产多少给多少,收购多少给多少,哪里要哪里给,何时要何时给”的失控局面,放松信贷监督和管理,对商业企业贷款实行“活收活放”办法‘即:将企业存款户和贷款户合并为一个往来帐户(...
3459
知识出处: 平潭县金融志 | 类型: 经济事件
1963年至1964年,对商业部门实行资金统一管理、存贷分户,对县商业部门批发企业全面办理结算贷款。
3460
知识出处: 平潭县金融志 | 类型: 经济事件
1970年,县人民银行发放农业贷款坚持“确有物资、物资适用、群众欢迎、讲求实效”的原则。首先,。在生产季节前,做好调查研究,了解农村需要生产资料的数量、品种和规格,了解商业供销部门可供给的生产资料有多少,在时间上是否同需要的时间相衔接,以及...
3461
知识出处: 平潭县金融志 | 类型: 经济事件
1973年,商业贷款分为商品流转、农副产品和大修理等三种贷款,县人行办理贷款,坚持按计划发放,有足够的适销商品,商品销售后或贷款到期,要及时归还贷款。
3462
知识出处: 平潭县土地志 | 类型: 地理事件
唐圣历二年(公元699年), 从长乐县析出南部的万安(含海坛岛)等8个乡,建立万安县。天宝元年(公元742年)、长兴四年(公元933年),先后改称福唐县和福清县,平潭隶属之。
3463
知识出处: 平潭县土地志 | 类型: 社会事件
宋,宋初设牧监,因饲养的军马驽骡,不久撤销。皇m中(1049-1054),允许民众开荒耕种。
3464
知识出处: 平潭县土地志 | 类型: 社会事件
元,平潭隶属福清时,民户多以渔为业,塘屿渔民首先对紫菜生产采用洒石灰水清碑,使紫菜长得又好又纯。
3465
知识出处: 平潭县土地志 | 类型: 经济事件
明初,明初田赋实行“两税法”,即“夏税秋租”。洪武年间,平潭有田地4595.71公顷,夏税秋租征钱30余万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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