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宗教事务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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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阿克苏年鉴.2011》 图书
唯一号: 320920020210003075
颗粒名称: 民族宗教事务管理
分类号: D633;D635
页数: 3
页码: 354-356
摘要: 本文记述了2010年阿克苏地区民族宗教事务管理的情况。其中包括项目资金管理、民贸民特企业申报工作、民族团结教育、地区第六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等。
关键词: 阿克苏地区 民族宗教 事务管理

内容

【项目资金管理】 2010年,地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以下简称地区民宗委)认真审核各县(市)上报的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和兴边富民资金项目,汇总列表,按要求分类整理,及时上报。全年上报的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和兴边富民资金项目37个,其中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19个,项目资金486.8万元;兴边富民项目18个,项目资金880万元。争取自治区下达地区的项目34个,其中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16个,资金165万元;兴边富民项目18个,资金800万元。
  【民贸民特企业申报工作】 2010年,地区民宗委全面了解地区民族贸易企业和少数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发展状况及民贸民特优惠政策的执行情况,通过摸排调研,共汇总登记民贸民特企业20家。组织地区3家民贸民特企业参加2010年中国(青海)国际清真食品及用品展览会、2010年中国(宁夏)国际投资洽谈会及首届中国、阿拉伯国家经贸论谈等活动。
  【民族团结教育】 2010年,地区民宗委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教育条例》实施后,结合实际,把《条例》的学习纳入地区和县(市)民宗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内容,明确学习时间、内容、对象、目标和要求。通过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图片展览、板报展评等方式广泛宣传《条例》。将民族团结教育纳入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建立健全民族团结教育工作长效机制,确保民族团结教育工作广泛、深入、持久开展。至年底,地区及8县1市和地直各单位党委(党组)集中学习《条例》82次,举办各类学习培训班216期,悬挂横幅2400余幅张贴标语1万余条。举办图片展览9,次,板报展评7次。
  【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 2010年,地区民宗委为宣传弘扬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的先进事迹,在全社会营造人人讲民族团结、人人做民族团结好事、人人懂民族政策、人人自觉维护民族团结的良好社会氛围推动富裕文明和谐阿克苏建设进程,,配合自治区民宗委调研地区相关单位和部分县(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创建情况,征求社会各界对民族团结创建活动管理办法的修改意见;制定《地区民族团结创建活动管理办法》,督促、检查、指导地区各县(市)、地直单位民族团结创建活动开展情况;开展走访慰问民族团结进步模范活动。在元旦、古尔邦节、春节来临之际向自1982年以来受到自治区级以,上表彰的67名历届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每人发放300元的节日慰问金,共计1.9万元。在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系列活动中,为30名自治区级以上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发放3万元的慰问金。
  【地区第六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 2010年6月7日地区召开第六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表彰奖励96个模范单位和205名模范个人。表彰会后,协调地区电视台制作“双模”事迹专题片14部,其中模范集体4部、模范个人10部。同时,组织编辑《地区第六次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事迹专辑》,共计13万字,印制3000册,其中维吾尔文2000册、汉文1000册。
  【民族团结“双模”事迹巡回宣讲活动】 2010年9月1~30日,地区民宗委组织民族团结“双模”事迹宣讲团分维吾尔、汉两个组,深入8县1市,开展巡回宣讲活动。宣讲组历时30天,深入54个乡(镇)场(街道)、3个行政村(社区、农场)、3所中学,开展集中宣讲96场次其中维吾尔语58场次、汉语39场次,,受教育群众6万余人次。
  【清理整治滥用“清真”标志活动】 2010年7月1~15日,地区民宗委会同工商、质监、公安、卫生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各县(市)所有批发市场、超市、农贸市场、巴扎等场所开展摸底调查,掌握并登记市场上所有“清真”标志的非清真商品名称、种类、数量、生产厂家、产地、销售商名称及分布情况等。针对查出的问题,向各县(市)发出整改通知书,通过清理整治,规范和整顿市场乱贴乱用“清真”标志的违规行为。
  【自治区民族团结暨宗教事务管理工作经验交流会在阿克苏召开】 2010年7月13~14日,自治区民族团结暨经验交流会在地区召开。自治区党委常委肖开提·依明、自治区副主席贾帕尔·阿比布拉和全疆各地州及地区各县(市)分管或从事统战、民宗工作的领导100余人参加会议。会上,地区民宗委作题为《五大举措夯基础,破疑攻难促和谐》的交流发言。参会领导还深入温宿县、阿克苏市的6个点,现场观摩地区的民族宗教工作开展情况。
  【参加自治区第七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 2010年,地区派出由83人组成的代表团参加在哈密市举行的第七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地区运动员获得金牌4枚、银牌3枚、铜牌4枚。
  【完成两项“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
  2010年,地区民宗委结合地区实际,规划编制《阿克苏地区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十二五”规划》、《阿克苏地区兴边富民“十二五”规划》等工作。
  【防范和查处非法宗教活动】 2010年,地区民宗委按照“保护合法、制止非法、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要求,坚决制止、查处地下学教经点、私带塔里甫和非法“泰比力克”活动,维护地区社会稳定。组织人员排查全地区非法宗教活动重点区域和参与人员,及时消除各种不稳定因素,防范和查处非法宗教活动,抵御敌对势力的渗透和破坏。全年全地区共查处地下教经、讲经等非法宗教活动113起,查获主要责任人114人、参与595人,其中未成年人154人。
  【宗教人士培训】 2010年,地区民宗委落实地委关于加强地区宗教工作“三支队伍”培训工作的意见。全年举办一般清真寺伊玛目培训班5期,培训750人;与地委统战部联合举办地区主麻寺伊玛目培训班8期,培训宗教人士1200人;举办回族宗教教职人员培训班1期,培训50人;举办塔里甫培训班1期,培训50人。举办党政干部、统战民宗干部培训班6期,培训640人。完成180名党政分管领导、270名基层统战民宗干部、2100名爱国宗教人士的培训任务。配合地委统战部组织地区各县(市)有威望的30名爱国宗教人士赴内地沿海发达省区参观考察。
  【组团朝觐服务管理工作】 2010年,地区民宗委坚持有组织、有计划朝觐政策,建立和完善朝觐管理各项制度,抓好朝觐组织管理工作。为做好朝觐人员的推荐审批工作,在审批中重点把好报名排队落实关。认真核对各县(市)上报的参加组团朝觐人员是否排队等情况,没有发现序列表外人员;把好政治审查关。查阅村、乡(镇)、县(市)三级党组织和公安机关对推荐人员政治表现的评语;把好家庭经济状况关。把好身体检查关。对身体状况不好的或体检结果与本人现状不相符的推荐人员一律退回。把好综合条件审查关。严格清理不具备朝觐条件的人员,纠正材料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全年自治区给地区下达朝觐名额330名,经民宗委对1236名申请朝觐人员筛选后,符合朝觐条件的325人。
  【宗教教职人员集中教育整顿工作】 2010年,地区民宗委针对地区宗教教职人员的现状,制定每个阶段工作方案和具体工作措施及计划,确定学习教育时间、学习内容。组织全地区4207名宗教教职人员学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及《宗教事务条例》、胡锦涛总书记在国务院第五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讲话、《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教育条例》等内容,参加学习43910人次,下发学习资料30250套(份),参学率96%以上。对各县(市)具有一定宗教知识人员进行一次全面摸底并登记造册。年底,全地区具有一定宗教知识但不担任宗教职务的2568人。
  【宗教教职人员考核评议工作】 2010年,地区民宗委组织开展宗教教职人员考核评议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组织人员深入基层一线,指导考核评议工作,将讲经、解经工作纳入宗教人士考核评议内容,定期开展规范解经工作经验交流会。全年检查验收面98%以上。全地区应参加考核评议宗教人士4139人,实际参加考核评议4107人,占宗教人士总数的99%。经考核评议,评出优秀宗教人士788人、称职宗教人士3290人、不合格宗教人士29人。
  【非法宗教活动专项整治活动】 2010年3月6日,地区民宗委针对境内外“三股势力”利用宗教进行分裂破坏活动情况,在全地区开展为期9个月的非法宗教活动专项治理活动。活动分启动准备、集中学习教育摸排、集中整治、集中规范和检查验收五个阶段。专项整治活动以各类非法宗教活动、利用宗教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引发宗教升温(宗教狂热、宗教极端)和影响社会和谐稳定作为整治的重点。确定的重点区域经专项整治明显好转的179个。已转化的重点人员或“不放心”人员1479人。全地区查获非法宗教类宣传品37918本(个),破获非法讲经、教经25起。
  【零散朝觐专项治理】 2010年,地区民宗委在全地区开展零散朝觐专项治理工作。一是制订方案,出台措施。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和部署零散朝觐组织活动专项治理工作。二是加强领导,依法管理。从相关部门抽调专人组成地区制止零散朝觐组织活动领导小组,相关部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做好专项治理工作。三是整体计划,分步实施。大力宣传政策法规,增强信教群众的法制观念,教育引导群众自觉抵制零散朝觐活动,遏制零散朝觐现象的发生。四是广泛宣传,注重引导。通过宣传,形成正面舆论氛围,揭露非法组织零散朝觐者利用穆斯林群众急于出境朝觐的心理骗取钱财的不法行为。五是分级负责,齐抓共管。发挥基层党组织的作用,落实县、乡(镇)场、村(居)委会三级教育、管理、劝堵责任制,形成紧密配合,齐抓共管的治理机制。六是发挥优势,说服教育。发挥宗教团体和爱国宗教人士的桥梁纽带作用,规范讲经内容,从宗教教义、教规等方面劝阻说服信教群众抵制零散朝觐活动。
  【依法加强“两教”管理】 2010年,地区民宗委高度重视“两教”(基督教、天主教)管理工作,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分析研究并解决基督教和天主教方面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做好基督教、天主教宗教教职人员调查摸底和统计工作,指导各县(市)做好“两教”教职人员教育引导和聘任工作。
  【宗教活动场所安全防范】 2010年,地区民宗委要求各清真寺严格落实外来人员登记制度、清真寺进入物品检查制度、清真寺24小时值班和礼拜后检查宗教活动场所等制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同时,各县(市)对重点清真寺乃玛孜活动实行全程监督,确保宗教活动规范有序进行。针对宗教活动场所安全防范的现状,地区民宗委在经济条件较好的县(市)部分宗教活动场所安装安全视频。至年底,已在68座清真寺安装视频。
  【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地区宗教工作的意见》】 2010年,地区民宗委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地区宗教工作的意见》,为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夯实基础。一是加强对宗教工作的组织领导。把宗教工作纳入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的实绩考核内容,作为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要求各级党委常委会每半年至少听取一次宗教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宗教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对策和措施。明确新提拔的领导干部要在统战民宗部门进行为期半年的岗前培训锻炼。二是加强宗教事务依法管理。要求各级党政全面正确贯彻落实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健全和规范各项宗教事务管理制度。依法加强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对确需重建和大修的宗教活动场所由县(市)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纳入城乡规划。三是加强统战、民宗干部队伍建设。贯彻中央和自治区要求,逐步实现党委常委担任统战部长,县(市)统战部副部长兼任民宗书记或局长。逐步增加统战、民宗部门的工作经费。
  【信息调研】 2010年,地区民宗委通过督察、调研等形式,及时掌握斋月期间宗教领域动态。加强对曾参与地下学经人员、未安置塔里甫、有极端民族情绪和极端宗教思想人员的摸排教育转化工作。加强信息收集、撰写和上报工作,严格落实信息报送制度,及时上报重大紧急情况线索。全年编写上报《民族宗教工作信息》90期,比上年增加36期;编写《内部情况反映》16期,所报信息被地委办、行署办采用10条,被自治区采用22条。
  【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2010年,地区民宗委围绕“感恩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主题活动,把为各族群众办实事、好事纳入单位年度工作总体规划,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组织地区宗教界人士为青海玉树灾区献爱心。地区3390个宗教活动场所、4000名爱国宗教人士和近15万名信教群众共为地震灾区捐款324333元。4月22日,地区民宗委干部职工举行向玉树灾区遇难者哀悼暨捐款仪式,共为地震灾区捐款5400元。投资13万元,为对口帮扶村阿瓦提县英艾日克乡15村援建20套抗震安居房。6月10~12日,地区民宗委慰问对口帮扶单位阿克苏市南城街道办事处托万克巴扎巴格社区和阿瓦提县英艾日克乡15村,为该村10户贫困户送去大米、面粉、食用油,总价值1490元,并为一名贫困学生送去300元助学金。(刘康平)

知识出处

阿克苏年鉴.2011

《阿克苏年鉴.2011》

出版者:新疆人民出版社

本书分为特载、概况、大事要闻、领导干部名录、中共阿克苏地区委员会、政权·政治协商、群众团体、地方军事、法治、农业、工业、城乡建设·国土资源、交通运输、扶贫开发、科学技术、教育、文化·体育·新闻等30个类目,反映了2010年度阿克苏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历程。《阿克苏年鉴》(2011年卷)分为30个部类:特载;概况;大事要闻;领导干部名录;中共阿克苏地区委员会;政权·政治协商;群众团体;地方军事;法治;农业;工业;城乡建设·国土资源;交通运输;邮政·电信;环境保护·招商引资;扶贫开发;经济监督与管理;贸易流通;银行·保险·证券;旅游业;财政·税务·审计;科学技术;教育;文化·体育·新闻;卫生·食品药品监管;社会民生;县市概况;农一师阿拉尔市;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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