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逐步发展工交建商企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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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农十三师简史》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28282
颗粒名称: 二、逐步发展工交建商企业
分类号: F426;TU7;TU712
页数: 10
页码: 103-112
摘要: 新疆地域辽阔,交通不便。兵团所创办的国营农(牧)场又多在戈壁荒滩、深山僻壤,各种生产和生活资料主要靠自己解决。这种特殊的环境和条件决定了兵团在发展农牧业生产的同时,还必须发展工交建商企业,建立相对独立的、完整配套的经济体系。
关键词: 博尔塔拉 工副业 基本建设 农五师 哈密垦区

内容

新疆地域辽阔,交通不便。兵团所创办的国营农(牧)场又多在戈壁荒滩、深山僻壤,各种生产和生活资料主要靠自己解决。这种特殊的环境和条件决定了兵团在发展农牧业生产的同时,还必须发展工交建商企业,建立相对独立的、完整配套的经济体系。
  十六师进疆后,积极响应王震司令员的号召,全体指战员节衣缩食,为创办工业积攒资金。将每年发放两套单衣改为一套,两件衬衣改为一件,将上衣的口袋由四个改为两个,省去衬衣的翻领;口粮、菜金、饲草料、办公费等一切厉行节俭。千方百计挤出资金,用于发展工业生产。20世纪50年代,哈密垦区因陋就简,逐步创办了煤矿、面粉厂、拖拉机修理厂、皮革厂、轧花厂、木器厂、食品加工厂等保障部队基本生产和生活的工副业项目,为垦区工副业发展初步奠定了基础。
  1958年4月,兵团党委召开第四届加工副业会议。这次会议积极贯彻毛泽东主席关于“全党动手,大办工业。地方工业产值要在五年、七年赶上和超过农业产值”的指示精神,制定了兵团工业发展计划,提出了因地制宜、就地取材、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和“两条腿”走路办工业的基本方针。在这个方针的指导下,农五师从本地资源和实际需求出发,坚持以中、小型为主,大、中、小型结合,发展工副业生产。
  1958年秋,农五师利用哈密丰富的芒硝和土碱资源,在哈密二道湖创办化工厂,生产硫化碱(1961年正式命名为农五师红星化工厂)。化工厂于1962年起建立了日产量3吨的单面炉,当年生产硫化碱147吨。1963~1965年,红星化工厂逐渐扩大生产规模,相继建成日产量10吨的双面炉3座。1963年生产硫化碱90吨,硫酸盐20吨。1964年,在上海召开的国家订货会议上,红星化工厂的产品受到国家化工部的表扬,后被列入国家生产计划。到1966年,红星化工厂硫化碱年产量达到5056吨,成为哈密垦区较大的工业企业。
  随着国家对食盐需求量的日益增加,1961年农五师组织人员到哈密七角井东盐池开采食用盐。1962年,经哈密地区审批,农五师在七角井正式建立了采盐点,组建了采盐队,并扩大生产规模。到1964年,采盐队有职工116人,年生产原盐3000吨,再制盐500吨。
  1963年,农五师利用博乐地区丰富的石灰石资源,在博尔塔拉河畔创建工程支队水泥厂,建土法烧制窑和半机械化窑各1座,工程于1966年4月竣工投入生产。1964年,博尔塔拉垦区建起年维修150台拖拉机的红星第一修配厂。厂内设有金工车间、铸造车间、锻压车间,技术设备比较先进,有一定的研制和仿制能力。除维修拖拉机外,还可生产悬挂式平地器、农用拖车、联台收割机集草车、中耕机、玉米脱粒机、饲料粉碎机等农机具,为促进农业机械化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1965年,农五师在博乐兴建了全师第一座水电站——红星一级水电站,为师部区域及附近团场供电。电站于1967年7月建成。
  20世纪60年代,农五师各农(牧)场贯彻兵团“团有工厂、队有作坊”的指示,按照“土洋结合、中小型结合、自给性生产与商品性生产结合”的方针,发展场办工副业。在50年代工副业生产的基础上,陆续办起了农机修造,磨面榨油,制作米面食品、乳制品、瓜果制品,酿酒、皮革加工等一批工副业生产项目。有些单位还成立了专业工副业队,挖芒硝、土碱、石膏、盐、云母及烧石灰等。当时,在农业生产效益较低、经济困难的情况下,各农(牧)场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发展工副业生产,对于促进经济发展和改善群众生活发挥了重要作用。
  十六师进疆后,为了保障部队基本生活物资和生产物资供应,发展交通运输业是当务之急。那时,十六师就成立了运输科,由车型杂乱的20多辆旧汽车组成临时运输队,担负着哈密东至兰州、西安,西至乌鲁木齐的各种物资运输任务。
  部队定点屯垦后,垦区内各种运输主要靠人力车和畜力车。连队成立大车(马车、牛车)班,大车是当时农业生产最主要的运输工具。20世纪50年代中后期,随着农用机车的逐渐增多,农田作业用的胶轮拖拉机也开始承担部分运输任务。1958年,兵团给哈密垦区调拨了20辆“吉斯—150”型汽车。为了加强对车辆的统一管理,提高远距离和大宗物资的运输能力,垦区正式成立了汽车运输队。
  20世纪60年代,开发博尔塔拉垦区,农五师建设战线拉长,各种运输任务极其繁重。为了保证西线(博乐地区)的物资供应,1960年农五师调拨12辆汽车及部分人员,在博乐组建了汽车运输分队,担负着农五师博乐农场管理处的物资运输任务。
  20世纪50年代,哈密垦区的主要力量集中在兴修水利和开荒造田上,对道路建设无法更多顾及。因此,道路状况很差,狭窄弯曲,凸凹不平。为了改善交通条件,从60年代初开始,农五师加强了道路建设,修建和改造场部与连队、连队与连队以及连队与条田之间的道路,基本做到能通行汽车、拖拉机等机动运输车辆和播种机、联合收割机等大中型农机具。并对一些主干道路面进行了砂石硬化,形成了比较通畅的垦区简易交通网络。在这期间,各种运输车辆也不断增加。1961年,全师机力载重车90辆(台),其中汽车15辆,轮式拖拉机39台。到1965年,全师机力载重车增加到近200辆(台),其中汽车90多辆,当年完成货物周转量708万吨千米。据统计,1961~1965年,农五师共完成货运量56.1万吨,货运周转量2498万吨千米。
  屯垦初期,奔波在运输战线上的军垦战士特别能吃苦耐劳,他们克服了车辆少、任务重、道路和车况差等重重困难,保障了各种物资的及时供应和转运,为垦区的开发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
  建筑业是垦区开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自十六师在哈密定点屯垦以来,首先展开的是房屋建设和水利建设等建筑工程。1953年,十六师成立了基建科,主管全师的房建和农田水利工程建设。1956年,农五师成立了营建大队,专业从事建筑工程。
  20世纪50年代,哈密垦区共修建住宅、办公室、厂房、学校、医院等各类房屋20多万平方米。相继完成了红星一渠、红星二渠、红星三渠等大型水利工程,于1959年7月又开始动工修建红星四渠。这些建筑工程的完成,为哈密垦区的正规化国营农(牧)场建设奠定了重要基础。
  60年代,随着博尔塔拉垦区的开发,农五师的生产建设规模急剧壮大,基本建设任务更加艰巨。这一时期,全师基本建设的重点:一是房建工程,基本保障生活和生产用房;二是按照创办正规化国营农(牧)场的要求,做好农(牧)场建设的规划设计;三是大力开展以农田水利为主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为农业生产提供必须的条件。
  为了保障重点基本建设任务的完成,农五师自上而下不断加强基建力量。1960年,农五师将师营建大队扩编为工程大队,充实了人员和设备。同时,从哈密垦区抽调了450人到博尔塔拉垦区组建了工程支队。之后,师又成立了勘测设计队。这期间,各农(牧)场相继成立了基建股,负责本场的基本建设,各连队编有基建排或班(组),有的农场还成立了专业建筑队。
  博尔塔拉垦区的建设战线拉开后,尤其是1963年3月农五师师部从哈密大营房迁往博乐后,基本建设主要侧重于新垦区。1963~1966年,博乐管理处共修建各类房屋24万多平方米,年均建房8万多平方米。同时,展开了以师部为中心的大规模的道路建设。1963~1965年,三年内完成了师部地区15条道路的基础工程,构筑起师部与整个市区连接的交通网络骨架。
  1963年,农五师勘测设计队集中力量,对全师各农(牧)场的地理位置、地形地貌、水源风向等进行了详细的勘测,并根据自然环境条件,按照兵团关于正规化国营农(牧)场建设的要求,对各农(牧)场的农田、渠系、道路、居民点等进行了全面规划设计。为垦区合理布局,规范建设提供了重要依据。
  20世纪60年代,农田水利仍然是农五师基本建设的最重要任务。一方面,要集中力量在新垦区兴建各种大、中、小型水利设施,为开荒造田提供可靠的水源;另一方面,要继续加强哈密垦区的水利配套设施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1961~1963年,在博尔塔拉垦区经过三年苦战,修建引水干、支渠7条,水库1座,拦水大坝3座,修建斗渠、农渠上百千米。这期间,哈密垦区也新修干、支渠和斗渠20多千米,并新打了一批机井和新开挖了数条排碱沟。到60年代中期,哈密垦区和博尔塔拉垦区在农田水利方面,基本形成了灌排配套的网络体系。
  在创办正规化国营农(牧)场的奠基时期,农五师各建筑单位在建筑任务十分繁重和建筑条件非常简陋的情况下,凭着不畏困难、敢于拼搏的勇气,以独立承建或相互协作的方式完成了许多艰巨复杂的建筑工程,在垦区开发建设中发挥了开路先锋的作用。
  屯垦初期,农五师商业的发展同工、交、建企业一样,经历了一个从无到有、逐步积累的过程。解放初期,哈密经济落后,交通闭塞,商业萧条,商品奇缺,物价昂贵。部队进疆后,为了保障其生活物资供应,部队官兵以集资入股方式创办了军人合作社。1954年,农五师成立了红星供销合作社。这一时期的商业属于集体所有制。1958年,农五师商业由集体所有制转变为全民所有制,商业经营范围也由以零售形式销售生活日用品,逐步转向建立批发站、采购站,开办综合商店的方向发展,初步建立起国有商贸体系。到1960年,农五师建有2个批发站,年商品批发销售额141.4万元;有国营零售商业网点35个,从业人员205人,年营业额278万元。
  随着边疆经济的发展和农五师规模的壮大,垦区商业呈现出新的发展势头。商业从垦区内走向区外,从较单纯的商品购销走向综合经营。1960年,农五师在哈密火车站南侧建起红星综合商店,并附有旅社、民汉食堂、修理、缝纫、理发、照相等服务项目。1964年,师商业科又在哈密城内建起了红星综合商店,商品种类齐全,效益较好。这期间,农五师为了发展商业,师直商业系统还组建了2个工副业队,共有职工100多人,分别在哈密的黄龙岗、头堡、七角井、雅满苏一带挖土碱、芒硝、食盐、云母、石膏、甘草等,直接销往内地。
  这一时期,博尔塔拉垦区商业发展也比较快。1960年,农五师博乐管理处在青德里街办起了红星综合商店,批零兼营。1961年,红星六场、七场、八场、十场和友谊农场建起招待所,经营餐饮住宿。1965年,师部在乌鲁木齐火车北站建转运站,在乌苏建红星旅社。同时,分布在乌鲁木齐至伊犁沿线的农场,分别建起旅社、食堂和商店。
  到1965年,农五师共有批发站4个,从业人员114人,年销售额395.9万元;国有零售商业网点64个,从业人员582人,年营业额564万元。
  逐步兴盛的垦区商业,不仅对于改善部队和各族人民群众的生活,繁荣市场,促进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而且成为兵地之间、边疆与内地之间经济交流和友好往来的重要途径。
  20世纪50~60年代,农五师主要依靠自力更生、艰苦奋斗逐步创办起工交建商企业,建立起比较完整的经济体系,奠定了农垦事业的发展基础。

知识出处

农十三师简史

《农十三师简史》

出版者:新疆人民出版社

出版地:2008

全书分铁马金戈的光辉历程、挥师挺进新疆,驻守哈密、“文化大革命”中的哈密垦区、富民兴师,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等内容共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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