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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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布尔津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08739
颗粒名称: 2005年
分类号: F832;F426;D92
页数: 3
页码: 50-52
摘要: 3月25日,县联合社在阿勒泰银监分局组织的2004年度农村信用社综合评比中获得综合评比第一名,县联合社员工张瑞祯获得先进个人、朱予军获得收贷能手称号。
关键词: 阿勒泰 农村信用社 联合社 布尔津县 信用社

内容

3月25日,县联合社在阿勒泰银监分局组织的2004年度农村信用社综合评比中获得综合评比第一名,县联合社员工张瑞祯获得先进个人、朱予军获得收贷能手称号。
  3月13~15日,阿勒泰银监分局对布尔津县联合社2004年度会计决算真实性进行现场检查,提出11个方面存在的问题,并从6个方面提出整改意见。
  4月22日,县联合社成立清产核资领导小组,组长为联合社理事长张国和,副组长为县联合社主任李汉良、联合社副主任马纳普汗·胡马汗,成员李月明等7人。
  4月25日,县联合社按照阿勒泰银监分局《阿勒泰地区农村信用社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实行一次性经济补偿的指导意见》,予以贯彻执行。
  是日,县联合社按照阿勒泰银监分局《阿勒泰地区农村信用社员工辞退辞职暂行办法》要求,结合本社实际参照执行。
  4月28日,县联合社成立农村信用社重大事件报告领导小组,组长为联合社理事长张国和,副组长为县联合社主任李汉良,成员张瑞祯等9人。
  5月10日,农村信用社员工首次实现住房补贴3万元。
  5月13日,县联合社印发《关于职工辞退辞职解除劳动合同内部退养有关一次性补偿和工资发放问题的通知》。明确辞退、辞职仍按(阿银监合2005年30号文件)精神执行;辞退、辞职人员的辞退、辞职费按照劳动部《关于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执行。信用社职工内部退养按(阿银监合2005年31号文件)精神办理,退养人员工资标准按每月660元执行。
  5月14日,县联合社发文兑现2004年度工作目标责任状、表彰先进单位及个人。奖冲乎尔信用分社主任、营业部负责人、双河信用社主任各3000元;奖阔斯特克信用分社主任2000元、杜来提信用分社主任1000元。奖先进集体冲乎尔信用分社锦旗一面,现金1000元。奖励先进个人张瑞祯、韦振芳、朱予军、李春荣、刘永芳、刘正华、龚新伟、哈米拉·恰合班、韩晓波等9人各800元。
  是日,县联合社发文明确领导班子分工,联合社理事长张国和负责联合社全盘工作,主任李汉良负责经营管理、信贷管理、安全保卫、办公室及经营班子全盘工作,监事长韩晓波负责全辖的业务稽核审计工作,副主任马纳普汗负责业务检查、员工教育工作。
  5月16日,人行布尔津县支行印发《关于对布尔津县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的指导意见》,农村信用社利用人行支农再贷款发放的农牧业贷款,严禁一浮到顶或增幅过高;对农业贷款上浮最高不超过60%,对牧业贷款上浮最高不超过70%,对信用户实行更加优惠的信贷政策。
  5月20日,县联合社召开第一届社员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阿勒泰银监分局副局长王家利参加。会议通过统一法人决议,监事会选举韩晓波为监事长,免去李新建监事长职务。
  5月30日,县联合社报请阿勒泰银监分局批准布尔津县农村信用社的工资分配实行结构工资制,即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效益工资、津贴四部分,基本工资每人每月按660元执行,岗位工资按等级信用社标准执行。
  是日,县联合社重新成立审贷小组,组长为县联合社主任李汉良,成员马纳普汗·胡马汗、尉建辉。
  5月31日,县联合社成立审贷委员会,主任委员为联合社理事长张国和,副主任委员为县联合社主任李汉良,成员马纳普汗·胡马汗、张瑞祯等5人。审贷委员会负责审批20万元以上额度贷款。
  6月22日,县联合社成立会计账务检查小组,组长为联合社监事长韩晓波,成员为联合社副主任马纳普汗·胡马汗、李月明。成立决算账户清理核实工作小组,组长为联合社理事长张国和,副组长为联合社主任李汉良,成员李月明等7人。
  6月28日,县联合社成立塞力克·木江经济问题专案检查小组,组长为联合社主任李汉良,副组长为联合社监事长韩晓波。明确专案小组成立后及时开展工作,并将检查结果书面上报县联合社。
  是日,县联合社投资38万元建设的杜来提信用社落成开业。
  6月29日,阿勒泰银监分局印发《阿勒泰地区农村信用社案件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要求各社遵照执行。
  7月8日,布尔津县监管办事处对全县信用社大额支付系统业务开通和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确认6月27日与全疆信用社一起开通大额支付系统,在辖区联合社营业部、双河信用社开办大额支付业务,至检查日共办理30万元以上大额汇兑业务4笔,系统运转正常。
  8月3日,县联合社成立反洗钱领导小组,组长为联合社理事长张国和,副组长为联合社主任李汉良。
  是日,新疆农村信用合作管理办公室发文批准布尔津县联合社购买运钞车1辆,严禁挪作他用。
  8月18日,县联合社印发决定,对窝依莫克信用社原职工赛力克·木江利用工作和职务之便,违反信用社规章制度,冒名贷款多笔,经联合社理事会和主任会议共同研究决定,开除其公职,并依法收回违规贷款。
  8月22日,县联合社组织先进个人赴博乐、伊犁参观学习。
  10月末,县域农村信用社有营业网点10个,其中二级法人农村信用社6个、信用分社4个,有在职职工57人。
  11月15日,布尔津监管办事处对布尔津县联合社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进行初审,认为张国和、李汉良、韩晓波3人符合农村信用社高管人员任职条件。
  12月7日,县域信用社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工作动员大会》精神,进一步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制订《布尔津县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明确改革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以产权制度和管理体制改革为重点,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内部控制,转换经营机制,提高全员素质,努力把布尔津县农村信用社办成由农牧民、农村工商户和各类经济组织入股的合作金融组织,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我约束、自我发展和自担风险的市场主体,为农牧民、农村和农业经济发展服务的社区性地方金融机构,充分发挥信用社农村金融主力军和联系农民的金融纽带作用,更好地支持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帮助农牧民增加收入,促进城乡经济协调发展。
  是日,县委、县人民政府贯彻自治区关于深化农村信用联社改革的有关精神,加快推进布尔津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改革,成立布尔津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组长为县委副书记渠颖,副组长为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康剑、副县长林艳坤、人行县支行行长郭斌,成员县计委主任郭文会、县财政局长代卫东、县经贸委主任庞仁松、县国税局长贺丛林、县地税局长刘刚、县审计局长孙春平、县工商局长王德良、县银行业监管办事处主任施伟、县联社理事长张国和、县公安局副局长冀新泰、县法院副院长李新、县农业局长程云等12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张国和,负责改革具体工作。
  12月11日,县联社报请阿勒泰银监分局监管三科呈报实行一级法人管理体制。
  12月,县联合社深化信用社改革,贯彻国务院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精神,报请阿勒泰银监分局,对布尔津县农村信用联合社实行一级法人管理体制改革。将县域双河、冲乎尔、窝依莫克、杜来提、阔斯特克5家农村信用社予以降格为县联社一级法人社的营业机构。

知识出处

布尔津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布尔津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出版者:中国文史出版社

出版地:2016

本书是一部专业性志书,主要介绍布尔津县农村信用合作社的机构概况、经营成果、主营业务、企业管理、运行保障、企业文化等方面的内容。全面展现了布尔津县信合人团结奋斗、开拓进取、励精图治的精神面貌和全力服务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宗旨。全书以客观翔实的资料,彰显地域特色、时代特色和专业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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