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任职20年以上优秀村干部将享受奖励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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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中卫日报》 报纸
唯一号: 310520020230006755
颗粒名称: 我市任职20年以上优秀村干部将享受奖励补贴
分类号: F325.4
摘要: 记者获悉,从2010年1月1日起,中卫市任职20年以上优秀村干部将享受一定的奖励补贴。
关键词: 村干部 补贴 上访事件

内容

本报讯(记者 周晓兵)记者获悉,从2010年1月1日起,我市任职20年以上优秀村干部将享受一定的奖励补贴。
  近日,市委办、市政府办出台了《中卫市任职20年以上优秀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奖励补贴办法》。办法规定,凡具备在村担任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职务20年以上(含20年),任职期间,本人或所在村受到地市级以上党委、政府表彰,本人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未参与、传播非法宗教和封建迷信活动,没有违法违纪行为,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所在村未发生重大责任事故、治安案件和影响较大的群体性上访事件等条件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符合上述条件的、离职后仍能积极支持村上的工作,关心本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原任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将享受一定的奖励补贴。
  据悉,在任职期间,本人或所在村受到市委、市政府及自治区有关厅(局、委、办)表彰,现仍在职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每人每月发放100元的奖励补贴;已离职的,每人每月发放50元的奖励补贴。任职期间,本人或所在村受到自治区党委政府及国家有关部委表彰,现仍在职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每人每月发放200元的奖励补贴;已离职的,每人每月发放100元的奖励补贴。任职期间,本人或所在村受到中央、国务院表彰,现仍在职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每人每月发放300元的奖励补贴;已离职的,每人每月发放200元的奖励补贴。

知识出处

中卫日报

《中卫日报》

出版者:中卫日报社

出版地:中卫市

《中卫日报》由中共中卫市委主办,是中共中卫市委机关报,于2005年4月28日创刊,国内统一刊号:CN64—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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