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村民自治机制推进农村发展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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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中卫日报》 报纸
唯一号: 310520020230006546
颗粒名称: 完善村民自治机制推进农村发展
分类号: G210
摘要: 全面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发展和完善党领导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是农村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重要目标,是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坚强组织保证。
关键词: 农村 建设 发展

内容

全面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发展和完善党领导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是农村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重要目标,是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坚强组织保证。
  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农村经济结构和社会结构、生产经营方式和乡村治理机制都发生了深刻变革。农民成为自主生产经营的主体,对村党组织和村干部的依赖程度减弱,传统的组织动员方式已经不适应,迫切需要改进领导方式、创新工作机制。特别是税费改革和取消农业税后,村集体掌控的经济资源减少,迫切需要建立新的组织和调动农村资源的工作机制。同时,广大农民的民主法制意识增强、利益诉求增多,有参与和监督村级事务管理的强烈愿望。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基层民主制度建设。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诞生,从法律上规定了村民自治的形式、内容,保证了村民在村级事务中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党的十六大、十七大,尤其是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对农村基层民主制度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
  在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第三批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各地县、乡(镇)两级党委政府要按照中央要求,宣传普及法律,充分发动群众,保障党的领导和村民自治权利的发挥。发展和完善党领导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必须选好配强村级领导班子和“一把手”,实现坚持村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与保证村民自治权利的有机统一,使每一个普通党员的民主权利得到充分保障,先锋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使每一个村民都能实现对村级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从而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农村和谐稳定。
  (据《农民日报》)

知识出处

中卫日报

《中卫日报》

出版者:中卫日报社

出版地:中卫市

《中卫日报》由中共中卫市委主办,是中共中卫市委机关报,于2005年4月28日创刊,国内统一刊号:CN64—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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