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图书馆
中卫市图书馆
机构用户
中卫市图书馆(机构用户)
登录
注销
首页
知识图谱
颗粒列表
全部
基础数据
精细化标引
析出资源
图表颗粒
知识抽取
人物
New
机构
事件
地理名称
专题
作品
实物
知识片段
资源阅读
报纸
其他
资源统计
加工标准
相关文档
首页
知识信息
《国家安全法》知识问答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中卫日报》
报纸
唯一号:
310520020230006285
颗粒名称:
《国家安全法》知识问答
分类号:
D912.14
摘要:
2009年11月20日中卫报登载的《国家安全法》知识问答文章。
关键词:
安全机关
间谍
证据
内容
为什么规定国家安全机关调查了解有关危害国家安全的情况、收集有关证据时,公民和有关组织应当如实提供?拒绝提供的应当如何处理?
这一规定是宪法关于公民维护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义务的规定的具体化。维护国家的安全和利益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因此,国家安全机关调查了解有关危害国家安全的情况,搜集有关证据时,公民和有关组织理所当然地应当如实提供,以便国家安全机关查明情况,及时制止可能发生的危害,这是公民履行义务的具体表现。
《国家安全法》规定,公民和组织在国家安全机关向其调查了解有关间谍犯罪及其他危害国家安全的情况、收集有关证据时,如果拒绝提供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分,或者由国家安全机关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严重的,比照《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关于包庇罪的规定处罚。因为《国家安全法》规定公民发现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有及时主动报告的义务,不报告就已经违背了法律规定,而在国家安全机关向其调查了解情况时还拒不提供,实际上是包庇了犯罪,应当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相应的处罚。
(中卫市国家安全局供稿)
知识出处
《中卫日报》
出版者:中卫日报社
出版地:中卫市
《中卫日报》由中共中卫市委主办,是中共中卫市委机关报,于2005年4月28日创刊,国内统一刊号:CN64—0018。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