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原县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拍卖)出让公告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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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中卫日报》 报纸
唯一号: 310520020230006231
颗粒名称: 海原县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拍卖)出让公告
分类号: G210
摘要: 2009年11月19日中卫报登载的海原县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拍卖)出让公告。
关键词: 国有土地 使用权 出让公告

内容

经海原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海原县国土资源和环境保护局决定公开出让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09年11月19日10时至2009年11月29日17时到海原县国土资源和环境保护局获取相关文件,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
  五、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我局将在2009年11月29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地点为海原县国土资源规划勘测队(海原县国土资源和环境保护局三楼)。挂牌时间为2009年11月19日10时至2009年11月30日10时。
  七、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拍卖,通过现场拍卖确定竞得人。
  八、联系人:冯中声韩爱文 电话:0955-4017045
  海原县国土资源和环境保护局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十八日

知识出处

中卫日报

《中卫日报》

出版者:中卫日报社

出版地:中卫市

《中卫日报》由中共中卫市委主办,是中共中卫市委机关报,于2005年4月28日创刊,国内统一刊号:CN64—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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