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星夺旗”活动激发海原干部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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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中卫日报》 报纸
唯一号: 310520020230006094
颗粒名称: “争星夺旗”活动激发海原干部活力
分类号: G210
摘要: 在第三批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海原县各乡镇积极开展“争星夺旗”活动,乡、村两级干部干事创业活力进一步增强,学习实践活动不断向纵深发展。
关键词: 科学 发展观 活动

内容

本报讯(通讯员 马俊义)在第三批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海原县各乡镇党委紧密结合在全县继续开展的“大学习、大讨论、大兴调查研究、切实解决民生问题”活动,积极开展“争星夺旗”活动,乡、村两级干部干事创业活力进一步增强,学习实践活动不断向纵深发展。
  一是明确“争星夺旗”活动参与范围。为进一步增添乡、村两级干部干事创业活力,不断推动活动向纵深发展,各乡镇党委将乡、村两级干部全部纳入“争星夺旗”活动的范围,成立工作组,由党委班子成员任组长,乡、村两级干部为组员,分别承担1个村的工作任务。
  二是确定“争星夺旗”活动考评内容。“争星夺旗”活动考评内容包括特色农业、计划生育、封山禁牧、农村低保核查、农村宅基地登记、设施农业建设、农村党的建设等各项重点工作。
  三是制定“争星夺旗”活动考评办法。为确保“争星夺旗”活动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发挥积极作用,各乡镇党委研究制定了严格的考评办法和奖惩标准,坚持“条”、“块”结合的考评原则,每月初确定本月考评项目,月底根据工作实绩80%和领导评定20%的比例对各工作组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打分评比,对分值前三名的分别评为“红旗工作组”、“红星工作组”和“蓝星工作组”,最后一名的为“黄星工作组”。按考评结果严格兑现奖惩,红旗工作组奖金500元,红星工作组奖金300元,蓝星工作组奖金200元。奖金分配上,村干部占60%,乡干部占40%。黄星工作组处罚金200元,村干部承担60%,乡干部承担40%。所处罚金全部由乡镇党委统一管理支配,主要用于修建村道、解决困难群众生产生活急需等。
  “争星夺旗”活动充分结合农村工作的实际,既注重调动干部争优创先的积极性,又推动了各项重点工作的全面进步,在乡、村经济建设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知识出处

中卫日报

《中卫日报》

出版者:中卫日报社

出版地:中卫市

《中卫日报》由中共中卫市委主办,是中共中卫市委机关报,于2005年4月28日创刊,国内统一刊号:CN64—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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