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坡头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意见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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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中卫日报》 报纸
唯一号: 310520020230005931
颗粒名称: 沙坡头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意见
分类号: G210
摘要: 2009年11月13日,中卫报刊登了沙坡头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意见。
关键词: 农村 医疗 意见

内容

4.住院医药费报销。参合农民因病住院治疗,按比例报销。原则上保证统筹资金使用率不低于85%,但不得突破统筹资金。具体报销比例:
  (1)乡(镇)卫生院定点机构报销比例
  起付线以上,报销75%。
  (2)市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
  起付线以上,未执行新收费标准的医疗机构报销70%,执行新收费标准后报销60%。
  (3)非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起付线以上,报销25%。
  (4)住院分娩实行一次性定额补偿,具体标准为每例平产230元,剖宫产1200元。(未完待续)

知识出处

中卫日报

《中卫日报》

出版者:中卫日报社

出版地:中卫市

《中卫日报》由中共中卫市委主办,是中共中卫市委机关报,于2005年4月28日创刊,国内统一刊号:CN64—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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