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坡头区启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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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中卫日报》 报纸
唯一号: 310520020230005680
颗粒名称: 沙坡头区启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分类号: G210
摘要: 2009年11月9日,中卫市长徐力群主持召开市政府第82次常务会议。会议决定启动沙坡头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
关键词: 会议 制度 改革

内容

本报讯(记者 谢亚东)11月9日,市长徐力群主持召开市政府第82次常务会议。会议决定启动沙坡头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
  副市长王永斌、马世军、张宏年出席会议。市政协副主席王学宽,中卫军分区有关负责人应邀参加会议。
  会议研究并原则通过了关于沙坡头区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若干规定。会议指出,本次改革试点工作于2010年在沙坡头区兴仁镇、永康镇进行, 2011年至2012年完成沙坡头区集体林权改革试点工作。改革试点工作的范围为村集体统一经营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和宜林荒山(沙)地。改革试点工作的主要内容及基本形式有:明晰产权。坚持集体林地所有权及林地用途不变,明晰集体林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核换发林权证书,落实以家庭承包经营为主体、多种经营形式并存的集体林权经营管理体制;放活经营权。已承包到户和通过合理流转的集体林地,在不改变林地性质和用途的前提下,其生产经营活动由经营承包者自主决定;落实处置权。除地方重点公益林和有权属争议的集体林地外,其他通过合法途径取得集体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的,允许其依法流转;保障收益权。依法保护集体林地承包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严禁在发包集体林地过程中乱摊派、乱收费及其他变相加重农民负担的行为。会议要求相关部门以本次林权制度改革为契机,对沙坡头区所有林权证书进行一次彻底清查。
  会议强调,在改革试点过程中,相关部门要严格把关,规范合同管理;严明纪律,强化林政责任;落实政策,全面推进林改工作;健全机构,加强工作组织领导,确保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稳步推进。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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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者:中卫日报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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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卫日报》由中共中卫市委主办,是中共中卫市委机关报,于2005年4月28日创刊,国内统一刊号:CN64—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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