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药监部门移交我市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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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中卫日报》 报纸
唯一号: 310520020230005601
颗粒名称: 食品药监部门移交我市管理
分类号: D035.5
摘要: 2009年11月5日,中卫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移交仪式举行,中卫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移交中卫市管理。
关键词: 监督管理机构 移交仪式 食品

内容

本报讯(记者 田海军)11月5日,中卫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移交仪式举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移交我市管理。
  副市长霍健明及自治区药监局有关负责人出席移交仪式。
  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编办等六部门《关于市、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移交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由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垂直管理移交我市管理。移交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构的编制、人员、档案、工资、国有资产将全部划归我市管理。
  霍健明表示,我市将认真落实自治区精神,全力做好移交后的各项工作,继续抓好药监部门服务对象、责任、目标等工作落实;将药监部门与其他部门一视同仁管理,为其顺利开展工作提供保障。他要求,药监部门全体工作人员要积极调整心态,各司其职,继续为中卫经济发展服务;要适应改革发展需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发挥好部门工作职责,维护好中卫食品药品市场秩序,为全市经济和人民生命健康尽责。
  移交仪式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等单位分别与自治区药监局就相关手续进行了交接。

知识出处

中卫日报

《中卫日报》

出版者:中卫日报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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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卫日报》由中共中卫市委主办,是中共中卫市委机关报,于2005年4月28日创刊,国内统一刊号:CN64—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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