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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信息
我市开出首例消防罚单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中卫日报》
报纸
唯一号:
310520020230005524
颗粒名称:
我市开出首例消防罚单
分类号:
D631.6
摘要:
因未按照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设计,2009年11月,中卫市公安消防支队对市区某建筑设计单位开出了2万元的处罚单。这是自5月1日新《消防法》实施以来,我市首例对建筑设计单位的行政处罚案件,也是我市迄今为止消防罚款额度最高的一次。
关键词:
消防工作
建筑设计单位
罚单
内容
因未按照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设计,日前,市公安消防支队对市区某建筑设计单位开出了2万元的处罚单。这是自5月1日新《消防法》实施以来,我市首例对建筑设计单位的行政处罚案件,也是我市迄今为止消防罚款额度最高的一次。
据了解,9月13日,市区某酒店将欲装修的消防设计图纸上报市公安消防支队审核。随后,市公安消防支队在对该酒店消防设计图纸进行审核时发现,该酒店内装修设计存在部分疏散门未向疏散方向开启、所有地面装修材料均未明确材料燃烧性能等5项违反国家规范强制性要求的现象。作为该项目的建筑设计单位,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过调查取证,日前,市公安消防支队根据新《消防法》第59条第2项规定,依法对该设计单位作出责令改正并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同时要求设计单位加强消防业务学习,并对该项目进行重新设计修改。
新《消防法》明确规定了建筑设计单位违规设计的法律主体责任,对违法行为处罚有了法律依据。建筑设计单位不按照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进行消防设计,消防部门将责令其改正或停止施工,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知识出处
《中卫日报》
出版者:中卫日报社
出版地:中卫市
《中卫日报》由中共中卫市委主办,是中共中卫市委机关报,于2005年4月28日创刊,国内统一刊号:CN64—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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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彦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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