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坡头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意见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中卫日报》 报纸
唯一号: 310520020230005440
颗粒名称: 沙坡头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意见
分类号: F840.684
摘要: 2009年11月4日中卫报登载的沙坡头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意见。
关键词: 新农合 医疗 实施意见

内容

(上接11月3日第三版) 4.筹资时间。在每年的9月至10月组织收交下一年度农民的合作医疗资金,11月底前必须将农民个人交纳的资金全部上交到沙坡头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专户。市财政应在每季度初,将当年补助资金分季度拨付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专户,并及时将中央、自治区财政补助资金划拨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专户。
  (四)建档发证
  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建立档案,经过核实后向农户发放《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
  (五)资金管理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实行专户储存、专账管理、独立核算、专款专用的原则,做到银行管钱不管账,经办机构管账不管钱,实行基金收支分离,管用分开,封闭运行。
  1基金账户的设立。采取统一招标方式,选择网点覆盖面广、信誉好、服务质量高的国有商业银行作为基金代理银行。市财政局必须在代理银行设立基金专用账户,合作医疗管理中心管账,资金使用报市财政局审核后,由银行支付。沙坡头区各乡(镇)设立合作医疗基金短期过度账户。审计、监察部门定期进行审计、监督,严格按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管理的原则管理。
  (未完待续)

知识出处

中卫日报

《中卫日报》

出版者:中卫日报社

出版地:中卫市

《中卫日报》由中共中卫市委主办,是中共中卫市委机关报,于2005年4月28日创刊,国内统一刊号:CN64—0018。

阅读

相关地名

中卫市沙坡头区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