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坡头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意见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中卫日报》 报纸
唯一号: 310520020230005294
颗粒名称: 沙坡头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意见
分类号: G210
摘要: 2009年10月30日,中卫报刊登了沙坡头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意见。
关键词: 农村 医疗 意见

内容

二、具体措施
  (一)组织管理
  1调整中卫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沙坡头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和协调工作。组长由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副市长担任,成员由市编办、发改委、监察局、民政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审计局、药监局、广播电视台、残联等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市卫生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沙坡头区各乡(镇)成立管理小组,组长由乡(镇)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卫生的副乡(镇)长担任,成员由乡(镇)卫生院、社会保障中心、农业技术服务中心、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的负责人组成。
  2.中卫市沙坡头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合作医疗管理中心),受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承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的具体事务。合作医疗管理中心设在市卫生局。
  (二)宣传动员。充分利用各种宣传载体,采取多种宣传形式,有针对性地通过典型事例进行具体、形象、生动的宣传,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参合方法、参合人的权利与义务以及报销和管理办法等相关内容宣传到千家万户,使广大农民真正认识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义和好处,树立互助共济意识,自觉自愿地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未完待续)

知识出处

中卫日报

《中卫日报》

出版者:中卫日报社

出版地:中卫市

《中卫日报》由中共中卫市委主办,是中共中卫市委机关报,于2005年4月28日创刊,国内统一刊号:CN64—0018。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