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家电下乡工作实施方案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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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中卫日报》 报纸
唯一号: 310520020230005106
颗粒名称: 中卫市家电下乡工作实施方案
分类号: G210
摘要: 2009年10月28日中卫报登载的中卫市家电下乡工作实施方案。
关键词: 家电下乡 市场秩序 销售活动

内容

(上接10月23日第三版)
  6.积极主动配合市、县商务、财政部门搞好家电下乡政策的宣传,制订宣传方案,统一宣传内容和形.式,不得搞虚假宣传,误导农民,杜绝伤害农民利益的情况发生。
  7.促销活动要认真执行《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尊重社会公德,遵守商业职业道德,诚信兴商,不得开展低级庸俗的促销活动,不得扰乱市场正常的竞争秩序,不得侵害国家、消费者和其他零售商的合法权益;严禁市场垄断、相互压价等不正当竞争,不得借用家电下乡的名义,进行与家电下乡无关的商业促销活动;开展家电下乡促销宣传活动,其宣传内容应当真实、合法、清晰、明白,不得使用含糊的、易引起误解的语言或文字;要充分利用家电下乡的相关政策,开展丰富多样的促销活动。
  8.定期向商务、财政主管部门报告家电下乡产品销售、服务等方面的工作开展情况。
  (三)建立应急措施
  1.网点供应不及时的处理
  在指定核准的家电下乡销售网点出现供应不及时或其他紧急情况,可立即启用备用网点,并报自治区商务、财政部门备案。
  2.网点销售管理
  为防止家电下乡期间集中购买出现供货断档、停顿,引发排队争购等突发情况,缓解供需矛盾,方便农民购买,可采取预约购买、组团购买、集中定时送货上门等服务措施,确保市场秩序稳定和安全。
  3.市场出现混乱的处理
  对出现抢购、挤购等市场秩序混乱的情况,要立即停止销售活动,情节严重的,要及时通知公安部门采取措施维持市场秩序。对群众举报销售网点违规销售、服务不到位的现象,经商务主管部门查实后,取消其家电下乡指定销售网点资格,摘除授予的牌匾。
  4.货源出现断档的处理
  销售网点出现货源断档,销售中断时,不得关门停业,主动向购买者做好解释工作,并进行公告和承诺,同时立即向上一级销售机构紧急报告,确保在最短的时间内补充货源。
  公布举报投诉及服务电话:
  市旅游和商务局:
  0955-7026030
  市财政局:0955-7067862
  市国税局:0955-7066862
  市地税局:0955-7016472
  市工商局:0955-7013608
  市质监局:0955-7034876
  市物价局:0955-7068780

知识出处

中卫日报

《中卫日报》

出版者:中卫日报社

出版地:中卫市

《中卫日报》由中共中卫市委主办,是中共中卫市委机关报,于2005年4月28日创刊,国内统一刊号:CN64—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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