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不满意的事情不做”最显执政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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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中卫日报》 报纸
唯一号: 310520020230005104
颗粒名称: “人民不满意的事情不做”最显执政能力
分类号: G210
摘要: 2009年10月,国家语委副主任、教育部语言文字信息管理司司长李宇明不久前在接受中央电视台记者采访时,对44个汉字字形调整征求意见一事,他表示,对于汉字字形调整,他们会慎之又慎,“能不动的我们尽量不动。我表一个态,我们是国家公务员,职责就是为人民服务。人民不满意的事情,我们不会做。我们也没有权力去做人民不满意的事情。”
关键词: 人民 群众利益 执政能力

内容

国家语委副主任、教育部语言文字信息管理司司长李宇明不久前在接受中央电视台记者采访时,对44个汉字字形调整征求意见一事,他表示,对于汉字字形调整,他们会慎之又慎,“能不动的我们尽量不动。我表一个态,我们是国家公务员,职责就是为人民服务。人民不满意的事情,我们不会做。我们也没有权力去做人民不满意的事情。”对于有近九成网友表示反对,更有人说是“瞎折腾”的“汉字整型”搞还是不搞,确实值得关注,然而,李宇明司长掷地有声的表态,更应该值得人们的关注。这不是因为他这个表态多么有创意,而是这个表态在当下现实背景下的稀缺而可贵。
  改革开放之初,邓小平同志曾经告诫全党,我们每做一件事,都要看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满意不满意”,“人民不拥护、不赞成、不高兴、不满意的事情,就坚决不做。”,但毫不讳言,在当下“人民不满意的事情不做”确实成了一种稀缺,一些地方和部门让人民不满意的事情一出再出。远的不说,比如近来最热的“被”字诀,“被就业”、“被增长”、“被小康”、“被代表”、“被民意”,这些都是人民不满意的。
  其实,人民是最宽容的,他们的要求也很低,只是要求“满意”,而很多时候,人民连这最低要求都难实现,说明了什么?说明了当下有些地方与部门,对“人民不拥护、不赞成、不高兴、不满意”的“权为民所用”评判标准开始淡化,而权力意识,地方与部门利益意识占据了重要地位,把“人民满意”放在了次要位置。对此人民也是不满意的。
  权力是人民给的,任何时候任何地方,人民不满意的事情不做,应该是各级干部和权力部门心中永不撼动的准星、基本底线,官员也没有权力去做人民不满意的事情。从在革命年代,毛泽东提出了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创立“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领导方法和工作方法;到在改革年代,邓小平同志提出的“人民不拥护、不赞成、不高兴、不满意的事情,就坚决不做。”再到现在的中央领导集体提出的“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一脉相承,这充分表明,我们党从来就是把“人民答应不答应,人民满意不满意”作为最高标准的,从来就是“一切为了人民,为了人民的一切”。
  古语云:“水能载舟,亦能覆舟”,谁把群众的利益放在心上,人民就欢迎你坐在台上;人民在官员心中有多重的分量,官员在人民心中就有多重的分量。只有“人民不满意的事情不做”,人民才会对你满意,人民才拥护你。否则人民就不满意,就不会拥护你。通俗点说,谁不把人民满意不满意作为执政标准,人民就不买谁的账。因此,“人民不满意的事情不做” 最显执政能力。

知识出处

中卫日报

《中卫日报》

出版者:中卫日报社

出版地:中卫市

《中卫日报》由中共中卫市委主办,是中共中卫市委机关报,于2005年4月28日创刊,国内统一刊号:CN64—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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