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锦涛:奋力开创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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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中卫日报》 报纸
唯一号: 310520020230004170
颗粒名称: 胡锦涛:奋力开创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局面
分类号: D064
摘要: 2009年9月,国务院第五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29日上午在北京举行。
关键词: 国务院 民族团结 表彰大会

内容

据新华社北京9月29日电 国务院第五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29日上午在北京举行。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出席大会并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新形势下,我们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民族政策,扎扎实实做好民族工作,大力促进我国各民族在社会主义大家庭中和衷共济、和睦相处、和谐发展,奋力开创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局面,不断形成实现国家兴旺发达、人民幸福安康的强大力量,不断形成实现社会和谐稳定、国家长治久安的强大力量,不断形成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为人类作出更大贡献的强大力量。
  党和国家领导人吴邦国、温家宝、贾庆林、李长春、习近平、李克强、贺国强、周永康出席大会。大会由温家宝主持。
  胡锦涛指出,回首60年,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经验弥足珍贵。必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不动摇,必须坚持党的民族政策不动摇,必须坚持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不动摇,必须坚持维护祖国统一不动摇。60年的经验归结到一点,就是必须坚持一切从我国民族问题实际出发,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
  胡锦涛就推进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提出4点要求。第一,进一步推动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高举各民族大团结旗帜,不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显著加快民族地区保障和改善民生进程,让各族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第二,进一步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创新发展,总结和发扬成功经验,探索和创新工作思路,不断丰富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内涵、创新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活动。第三,进一步动员全社会投身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维护民族团结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使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维护祖国统一成为各族人民的共同意志和自觉行动。第四,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对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领导,不断提高驾驭和解决新形势下民族问题能力,推进民族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知识出处

中卫日报

《中卫日报》

出版者:中卫日报社

出版地:中卫市

《中卫日报》由中共中卫市委主办,是中共中卫市委机关报,于2005年4月28日创刊,国内统一刊号:CN64—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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