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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信息
我市销毁60吨违法生产烟花爆竹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中卫日报》
报纸
唯一号:
310520020230003989
颗粒名称:
我市销毁60吨违法生产烟花爆竹
分类号:
G210
摘要:
近日,中卫市销毁60吨违法生产烟花爆竹。
关键词:
违法
烟花
爆竹
内容
随着新中国成立60周年大庆临近,为了严防各类劣质烟花爆竹流向市场,避免给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威胁,9月23日,市公安、安监、消防等部门联合对违法生产、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中卫市迎春花炮厂依法取缔,并对违法生产的30吨成品、半成品烟花爆竹进行了集中销毁。
9月17日以来,执法人员在对中卫市迎春花炮厂生产车间进行排查时发现,该厂厂房建筑破旧,厂区内安全措施薄弱,操作过程简陋,不符合安全要求,并且在部分厂房内堆放有大量花炮、双响炮等各类烟花爆竹成品及半成品。按规定每个操作厂房在生产超过5公斤以上的烟花爆竹后必须进行安全转移,才允许继续生产,然而,在中卫市迎春花炮厂的多个车间内,违法储存着总量达30吨的烟花爆竹。因此,该厂被依法取缔。
又讯(记者 刘春燕)近日,大战场派出所民警查处一起非法运输烟花爆竹案,当场查获无合法运输手续的烟花爆竹30吨,及时消除了一起危害社会安全的重大隐患。
经查,陕西富平县刘朋民雇用两辆大货车从陕西省富平县拉运烟花爆竹到内蒙古临河地区销售,在中宁县大战场乡马莲梁村转运时被当场查获。两辆货车上载有烟花爆竹1017箱,约30吨。经自治区相关部门鉴定,该批烟花爆竹系伪造防伪标志和专营专卖检封、无烟花爆竹安全许可证、无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属劣质烟花爆竹。中宁县公安局依法对该批烟花爆竹进行了销毁。
知识出处
《中卫日报》
出版者:中卫日报社
出版地:中卫市
《中卫日报》由中共中卫市委主办,是中共中卫市委机关报,于2005年4月28日创刊,国内统一刊号:CN64—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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