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次诈骗判刑潜逃 民警敦促投案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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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中卫日报》 报纸
唯一号: 310520020230003392
颗粒名称: 数次诈骗判刑潜逃 民警敦促投案自首
分类号: G210
摘要: 2009年9月,海原县海城镇数次诈骗被法院判刑外逃的李某,经公安民警给其家属做工作,逃犯李某投案自首。
关键词: 诈骗犯 民警 自首

内容

本报讯(记者 张晓勇 通讯员 许昌宁)海原县海城镇数次诈骗被法院判刑外逃的李某,近日经公安民警给其家属做工作,逃犯李某投案自首。
  2003年5月,暂住海原的一东北人正在为办理出国护照犯难时,海原县郑旗乡何某自称:朋友李某能够办成此事。随后,这个东北人拿出10万元钱,让何某委托李某为其办理出国护照。李某拿到10万元现金后,不但没有办成护照,反而花光了钱。东北人多次催要,李某以各种理由推脱,无奈之下,东北人向海原县人民法院起诉,最终,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三年、缓期三年执行。
  缓刑期间,李某不思悔改,于2004年7月在固原市一家出租车公司租了一辆桑塔纳轿车,将车以2万元钱抵押给了穆某。李某拿到2万元现金后,在北京等地挥霍一空。2006年6月,李某又伙同他人在北京实施盗窃,被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行政拘留15日。海原县人民法院收到北京市公安局的协查后,对李某判处实刑,按照法律规定收监。
  为此,海原县公安局组织警力缜密侦查,发现李某潜逃北京等地。为尽快使李某归案,海原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民警多次到李某家中,做其家属思想工作,讲法律,讲政策,敦促其投案自首。经过不懈努力,潜逃几年的李某于近日在其家属的陪同下,主动到海原县公安局投案自首。

知识出处

中卫日报

《中卫日报》

出版者:中卫日报社

出版地:中卫市

《中卫日报》由中共中卫市委主办,是中共中卫市委机关报,于2005年4月28日创刊,国内统一刊号:CN64—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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