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宁法院为8名农民工追回血汗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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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中卫日报》 报纸
唯一号: 310520020230003115
颗粒名称: 中宁法院为8名农民工追回血汗钱
分类号: D926.22
摘要: 2009年8月,中宁县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了一起8名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案。从执行法官手中接过钱的刘某等8人激动地说:“太感谢法官了,要不是你们,我们的血汗钱就拿不上了。”
关键词: 人民法院 农民工 工资

内容

本报讯(记者 宋大为 通讯员龚涛)近日,中宁县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了一起8名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案。从执行法官手中接过钱的刘某等8人激动地说:“太感谢法官了,要不是你们,我们的血汗钱就拿不上了。”
  2007年6月,中宁县石空镇新桥村村民郝某承包了宁煤集团宁东铁路建设土方工程,同村的刘某等8位农民被郝某雇佣在其工地上拉土方。工程结束后,郝某以手头暂时没钱为由打了欠条,约定年底还钱。后来刘某等8人多次索要工资未果,于2008年8月将郝某诉至法院,法院依法判决郝某支付刘某等人工资款27580元。
  2008年10月11日,由于郝某不履行判决,此案进入执行程序。由于郝某长期躲避在外,中宁县人民法院执行人员无法找到郝某,多次执行无果。2009年8月的一个休息日里,当中宁县人民法院的办案人员得知郝某回到家中,遂放弃休息日立即赶往其家将其堵住。为了让刘某等农民工尽快拿到血汗钱,办案法官耐心地做郝某及其家属的思想工作。办案法官以“同样是农民,挣这些钱都不容易,连他们的血汗钱都不给你能安心吗?”等内容的谈话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劝说郝某,并告知郝某如拒不配合、不履行法定义务将对其进行司法拘留。
  经过不懈努力,郝某终于认识到自己逃避执行的错误,找来亲友凑齐了欠刘某等8人的工钱,当场履行了义务。

知识出处

中卫日报

《中卫日报》

出版者:中卫日报社

出版地:中卫市

《中卫日报》由中共中卫市委主办,是中共中卫市委机关报,于2005年4月28日创刊,国内统一刊号:CN64—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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