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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信息
行动起来共同打击传销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中卫日报》
报纸
唯一号:
310520020230002968
颗粒名称:
行动起来共同打击传销
分类号:
G210
摘要:
2009年9月1日中卫报登载的关于打击传销活动的文章。
关键词:
传销活动
宣传教育活动
工商部门
内容
近日,市工商局根据群众举报,在市区鼓楼东街一家商铺查获一涉嫌从事网上传销活动的窝点。近几年来,传销组织打着“直销”或“连锁经营”等幌子,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向受骗人员收取高额“入门费”,组织更加严密,行为更加隐蔽,欺骗性更强。
为进一步打击传销,今年以来,市工商局狠抓宣传教育关键环节,把宣传教育作为从源头上遏制传销的治本之策,在全市大力开展了打击传销宣传活动,并在中卫电视台播放。中宁县、海原县工商局和市局各直属工商所,也在居民小区、主要路口、街道、学校、车站、广场等地张贴了宣传材料。工商部门还充分利用12315四级网站、农村维权站散发宣传材料,开展宣传活动,揭露传销的惯用手段和社会危害,教育广大群众提高识别、防范的能力,营造了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的强大声势。
但是,这些宣传活动,并不能彻底遏制传销的势头。在打击传销工作中,单靠某一个部门的力量显然不够,只有大家一起行动起来,采取有效措施,才能制止传销。在以后的打击工作中,需要各部门联合协作,一是加强流动人员和出租房屋管理。凡是到我市务工、经商的流动人员,应依法申报暂住登记、申领暂住证。严禁房主将房屋出租给传销和变相传销活动的人员。二是对积极检举揭发传销和变相传销活动的有功人员,有关部门要按规定给予奖励。
知识出处
《中卫日报》
出版者:中卫日报社
出版地:中卫市
《中卫日报》由中共中卫市委主办,是中共中卫市委机关报,于2005年4月28日创刊,国内统一刊号:CN64—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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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春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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