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图书馆
中卫市图书馆
机构用户
中卫市图书馆(机构用户)
登录
注销
首页
知识图谱
颗粒列表
全部
基础数据
精细化标引
析出资源
图表颗粒
知识抽取
人物
New
机构
事件
地理名称
专题
作品
实物
知识片段
资源阅读
报纸
其他
资源统计
加工标准
相关文档
首页
知识信息
中卫市规划局服务承诺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中卫日报》
报纸
唯一号:
310520020230002937
颗粒名称:
中卫市规划局服务承诺
分类号:
G210
摘要:
2009年9月1日中卫报登载的中卫市规划局服务承诺。
关键词:
规划局
服务工作
公开承诺
内容
为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改善投资环境,树立和巩固良好的工作作风,市规划局现作出如下公开承诺:
一、服务承诺
1.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属于本机关受理范围的,在市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审定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2办理建设工程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属于本机关受理范围的,在市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审定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3.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属于本机关受理范围的,在市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审定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4办理广告牌、报刊亭等设施规划许可证。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属于本机关受理范围的,在规划局局务会审查通过后2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5办理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属于本机关受理范围的,在规划局局务会审查通过后两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二、投诉办理
加强来信、来访和投诉的办理工作,对服务对象提出的投诉事项,在接到投诉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对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内的投诉事项,从接到投诉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有关部门移送,并通知投诉人。
三、违诺处置
凡被投诉违诺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并向当事人赔礼致歉。违诺一次者给予批评教育,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违诺两次者年度考核为基本称职;违诺三次者年度考核为不称职,并调离现岗位,情节严重的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对于工作严重失职,给服务对象造成重大损失的机关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坚决予以待岗,其中涉及违法违纪的,按党纪国法进行惩处。
监督电话:0955-7065844
知识出处
《中卫日报》
出版者:中卫日报社
出版地:中卫市
《中卫日报》由中共中卫市委主办,是中共中卫市委机关报,于2005年4月28日创刊,国内统一刊号:CN64—0018。
阅读
相关机构
中卫市规划局
相关机构
相关地名
中卫市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