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利益第一位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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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中卫日报》 报纸
唯一号: 310520020230002386
颗粒名称: 群众利益第一位
分类号: G210
摘要: 2009年8月11日下午,中卫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就中卫中学学生小王来信反映的问题,专题到中卫中学向该校师生作了答复。
关键词: 交警 师生 利益

内容

把群众利益作为第一导向,把群众需求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倾听民生、服务民众、实现民意、温暖民心。通过办理一件普通的群众来信,群众切切实实感受到了公安机关关注民生、情系民情、温暖民心的好作风。
  “小王(化名)同学的来信被转交给交警部门后,支队召开全体民警(协警员)会议,将来信内容原汁原味反馈给全体民警,通过开展‘假如我是受害人、当事人’大讨论活动,‘警纠校处’共建交通安全学校、整改学校周边交通基础设施等,认真抓好了整改落实。”8月11日下午,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就中卫中学学生小王来信反映的问题,专题到中卫中学向该校师生作了答复。
  6月26日21时30分许,中卫中学高一学生小李(化名)放学回家途中,在市区彩虹大道与平安大道交路口发生交通事故。23时许,犯罪嫌疑人杨某投案自首,该案宣告破获。7月6日,小王给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于霆写信反映,学校周边道路的标志标线不全,学生上学放学缺乏安全感等问题后,于霆批示公安机关要深入反思、深入整改小王反映的问题。小王来信转交交警部门后,交警部门当即组织专人对事件进行了详细调查。由于学校放假,交警部门多次和相关部门联系寻找小王下落。
  与此同时,市公安局局机关、沙坡头区公安分局、中宁县公安局、海原县公安局也认真反思小王来信反映的问题,并按照市公安局要求组织开展了规范执法、提升执法质量专题大讨论活动。通过讨论,全体民警表示,将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公安信息化、执法规范化及构建和谐警民关系“三大建设”任务和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整改落实阶段工作任务,将文明、规范执法内化于心、外践于行,贯穿到执法的每一个细节,树立公安机关良好执法形象。
  与此同时,交警部门针对小王反映的问题制订了明确的整改措施,组织巡逻大队、城区大队民警换位思考,立足受害人的角度规范执法、言行、形象,打造警民鱼水关系。积极与市教育局、各学校联系,召开了市区各学校负责人参加的“警纠校处”座谈会,组织开展共建交通安全学校活动。积极联系各学校,共同制定交通安全教育计划,广泛开展交通安全进校园活动,将交通安全法律知识和安全常识送到了各学校。
  交警部门表示,下一步将积极争取资金,争取在最短时间内完善各学校周边的标志、标线等交通设施。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也表示,公安机关将始终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将满足人民群众诉求作为检验工作的“试金石”。

知识出处

中卫日报

《中卫日报》

出版者:中卫日报社

出版地:中卫市

《中卫日报》由中共中卫市委主办,是中共中卫市委机关报,于2005年4月28日创刊,国内统一刊号:CN64—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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