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宁确保政府机构改革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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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中卫日报》 报纸
唯一号: 310520020230002263
颗粒名称: 中宁确保政府机构改革顺利进行
分类号: G210
摘要: 近日,中宁县下发了《关于严明纪律确保政府机构改革顺利进行的通知》,重申和提出了多项纪律要求,以确保政府机构改革顺利进行。
关键词: 纪律 政府 纪律

内容

本报讯(记者 宋大为 通讯员 万文军)近日,为确保政府机构改革工作规范、有序进行,中宁县及时下发了《关于严明纪律确保政府机构改革顺利进行的通知》,重申和提出了多项纪律要求,以确保政府机构改革顺利进行。
  在实际工作中,该县要求严格执行政治纪律,各单位要严格按照统一部署,精心组织实施,重要情况和重大事项要及时请示报告,不得自行其是,不得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恪尽职守、顾全大局、坚守岗位、严守纪律,做到思想不乱、工作不断、管理不松、队伍不散。
  严格执行组织人事纪律。凡涉及改革中的干部任免、人员分流、资产处置等重大问题,必须坚持集体讨论决定,不得提拔干部、突击评定专业技术职称和违规调动人员;不得擅自增加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严格执行财经纪律。涉及撤并或变动的单位要认真做好资产清查登记、财务清算和资产处置工作,不得弄虚作假、瞒报谎报,随意变更毁损财会账目凭证;不得隐瞒、截留、私分公款;不得将专用经费和其他资产擅自转让、转借、转移、调换、变更用途。特别是要做好预算外资金的建账、管理工作,不得突击分发。单位一次性开支1000元以上的,需经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一次性开支5000元以上的,需报分管县领导签字同意。
  务必做好稳定和文档管理工作,妥善处理机构改革过程中的各种矛盾,高度重视信访工作,绝不能敷衍了事、推诿扯皮、推卸责任,防止矛盾激化,确保社会稳定。
  要求中宁县人事、财政、审计等职能部门加强对机构改革中各项政策、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有关人员,依照相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知识出处

中卫日报

《中卫日报》

出版者:中卫日报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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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卫日报》由中共中卫市委主办,是中共中卫市委机关报,于2005年4月28日创刊,国内统一刊号:CN64—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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