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规范公文处理程序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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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中卫日报》 报纸
唯一号: 310520020230002029
颗粒名称: 市政府办规范公文处理程序
分类号: D625.43
摘要: 2009年8月,记者获悉,2009年上半年,两县及各部门上报中卫市人民政府请示、报告类文件479件,合格文件400件,不合格文件79件,占到了上报文件总数的16.5%。
关键词: 市政府 公文 处理程序

内容

本报讯(记者 李芳)近日,记者获悉,今年上半年,两县及各部门上报市人民政府请示、报告类文件479件,合格文件400件,不合格文件79件,占到了上报文件总数的16.5%。
  不合格文件存在的主要问题有:格式不规范;请示公文多头报送、越级行文;文种使用错误,请示和报告混淆;表述不准确,甚至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悖;语句不顺畅,文字出现错误等。
  文风见作风。良好的文风也是政府效能建设的一个重要体现。对此,市政府第66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公文处理程序的通知》,明确提出了对规范公文处理程序的可行性建议和要求,主要是对行文程序和报送程序进行严格规范。具体为:在公文签发及收发文处理上要严格把关;需报送市政府的审批事项或情况报告,不得报送市政府办公室;各县政府和市政府部门不得以其办公室的名义向市政府报送公文;各部门所属单位、企业(除市属企业)以及行业协会等,统一由归口部门向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报送公文;除市政府领导直接交办的事项外,原则上不得将应报送市政府的请示、报告报送市政府领导个人;报送市政府的请示、报告一律送市政府办公室文电科统一收文处理,对不符合要求、文理不通顺、甚至出现错别字的公文,一律退回原单位重新上报。
  另外,市政府办提出尽量减少发文数量。一是凡法律、法规已有明确规定的,或者没有结合实际提出新措施的一律不发文;二是积极推行网络公文传输。

知识出处

中卫日报

《中卫日报》

出版者:中卫日报社

出版地:中卫市

《中卫日报》由中共中卫市委主办,是中共中卫市委机关报,于2005年4月28日创刊,国内统一刊号:CN64—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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