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宁消协调解一起消费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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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中卫日报》 报纸
唯一号: 310520020230001393
颗粒名称: 中宁消协调解一起消费纠纷
分类号: G210
摘要: 近日,中宁县消费者协会成功调解一起因使用化妆品致脸部皮肤过敏的消费纠纷。
关键词: 消费者 化妆品 纠纷

内容

本报讯(记者 刘春燕)近日,中宁县消费者协会成功调解一起因使用化妆品致脸部皮肤过敏的消费纠纷,商家为潘女士退还货款224元。
  家住中宁县振兴小区的潘女士于7月7日在县城一家化妆品店购买了一套价值224元的品牌化妆品,但当天下午潘女士使用后脸部出现发烫、红肿等症状,继而出现了一些红疹。随后,潘女士找到商家说明了情况,商家也确认属于过敏症状后,让潘女士重新更换该店的其他品牌化妆品,潘女士认为该店没有适合她的化妆品,便提出了退货,但对方以其店只予以更换商品而不能退货,拒绝了潘女士的要求。无奈之下,潘女士便向中宁县消费者协会进行了投诉。接到投诉后,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了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如下协议:商家向潘女士进行了道歉,并当场退付潘女士购货款22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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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者:中卫日报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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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卫日报》由中共中卫市委主办,是中共中卫市委机关报,于2005年4月28日创刊,国内统一刊号:CN64—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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