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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信息
未签订劳动合同受伤 用工单位是否担责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中卫日报》
报纸
唯一号:
310520020230001388
颗粒名称:
未签订劳动合同受伤 用工单位是否担责
分类号:
G210
摘要:
工作期间发生伤害事故,根据工伤条例属于工伤的,应当申报工伤,享受工伤待遇。
关键词:
劳动
合同
工伤
内容
案情速递:李某大学毕业,在一家建筑公司做技术员,可是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在工程的技术资料里面都有李某的签字,可以证明他和该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前段时间李某在工作时受伤,这种情况能否算为工伤,公司有没有责任?
律师说法(中卫市君元律师事务所律师任立华):李某和建筑单位的用工关系可以通过多种形式证明,不拘于合同,技术材料或者工资发放资料都可以证明。
工作期间发生伤害事故,根据工伤条例属于工伤的,应当申报工伤,享受工伤待遇,公司交纳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没有交纳的由公司承担。
知识出处
《中卫日报》
出版者:中卫日报社
出版地:中卫市
《中卫日报》由中共中卫市委主办,是中共中卫市委机关报,于2005年4月28日创刊,国内统一刊号:CN64—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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