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和法庭执结一起6年积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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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中卫日报》 报纸
唯一号: 310520020230000970
颗粒名称: 宣和法庭执结一起6年积案
分类号: D926.2
摘要: 2009年7月,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法院宣和法庭以和解方式成功执结一起6年积案,使昔日持刀抗拒执行的当事人主动偿还债务,有效地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收到了很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关键词: 人民法院 债务 当事人

内容

本报讯(记者 赵雅榛 通讯员 王秀娟)近日,沙坡头区人民法院宣和法庭以和解方式成功执结一起6年积案,使昔日持刀抗拒执行的当事人主动偿还债务,有效地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收到了很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000年9月至2001年9月,被执行人詹某两次向徐某借款3000元和5000元。后徐某向詹某催款,詹某承诺于2002年8月底还款。但还款期满,虽经徐某多次催要,詹某却一直未予偿还,双方为此发生纠纷。2004年1月,徐某将詹某告上法庭。原中卫县人民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詹某履行债务。判决生效后,詹某一直拖延履行,无奈之下,徐某于当年6月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案件执行中,詹某为了逃避履行义务,电话不接,院门紧闭,执行人员虽采取其他执行措施,但收效甚微。2008年8月,法院依法执行时詹某拒绝开门且其妻持刀抗拒执行,法院依法对其采取强制措施,此后詹某虽支付部分案件款,但仍有部分案件款未主动支付。2009年春,宣和法庭将此案列为重点执行案件,法庭执行人员改变执行策略,加大了对詹某的法律震慑和思想教育力度,多次找詹某做工作,向其宣传有关法律、法规。
  6月19日,詹某主动到法庭请求和解执行,在执行干警耐心细致的疏导下,詹某与徐某经过近两个小时谈话,最终达成了和解协议,詹某当场将剩余案件款一次性向徐某全部付清。至此,一起历时6年的积案最终以和解方式画上圆满句号。

知识出处

中卫日报

《中卫日报》

出版者:中卫日报社

出版地:中卫市

《中卫日报》由中共中卫市委主办,是中共中卫市委机关报,于2005年4月28日创刊,国内统一刊号:CN64—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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