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长信箱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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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中卫日报》 报纸
唯一号: 310520020230000950
颗粒名称: 市长信箱
分类号: G210
摘要: 2009年7月15日中卫报登载的市长信箱来信和回复。
关键词: 市长信箱 工资待遇 医疗费用

内容

尊敬的徐市长:
  您好!
  我叫张峰,现年26岁,家住沙坡头区滨河镇沙桥村七组。本人原是滨河派出所协警员,被安排在中卫商城警务室工作。2004年在制止群殴事件中,我为救同事生命,被歹徒捅成重伤,身体留下了八级伤残、九级丧失劳动能力,至今无法进行重体力劳动。
  事后,感谢徐市长在会上研究决定,维持市公安局原解决方案,保留张峰现行工资待遇,工资与总体工资增长水平同步增长,此待遇终身享受,我本人非常满意。
  5年来,在市公安局原解决方案的基础上,巡逻大队每月给我发600元工资,扣去“三金”,只拿400元,滨河派出所给300元,从没有给我涨一分钱的工资。我本人身体遗留下肠粘连、左腹部僵硬、胃贯穿、肋骨捅断等后遗症,身体一直不佳,时常求医救治,无法再就业。现我已娶妻生子,一家三口,本人经常吃药,儿子吃奶,物价上涨,生活困难。
  上述情况得到了市委政法委和分局领导的关注,协调民政部门给我解决了60元低保,我非常感谢。但我现在生活非常艰难,恳请政府给予工资上浮调整。
  此致
  张峰
  二〇〇九年六月十五日
  关于张峰来信要求调整工资待遇的办结答复
  经调查:2004年12月16日晚,张峰受伤后,沙坡头区公安分局为其筹措了83500元医疗费用,并将伤愈后的张峰招聘为沙坡头区分局巡逻大队队员。
  2006年12月4日,中卫市公安局沙坡头区分局召开会议,并形成会议纪要:一是由沙坡头区公安分局联系张峰的父亲张爱荣等亲属就张峰的护理费、住宿费、交通费等费用支付问题达成协议,沙坡头区公安分局一次性支付张峰护理费、住宿费、交通费等费用15000元,张爱荣不得再向任何部门提出解决张峰费用的要求;二是继续招聘张峰为滨河派出所巡逻员,并为张峰争取了公益性岗位;三是张峰的工资从2006年12月起计算,按照巡逻大队在职队员每月基本工资600元的标准支付,滨河派出所每月再支付其300元,每月工资共计900元。同时,沙坡头区公安分局负担张峰每月6%的医疗保险、20%的养老保险和2%的失业金。按照2008年标准计算,此三项费用每月共计307元。
  目前,沙坡头区公安分局所有协警员月工资为420元,张峰的工资比在职协警员的工资标准高出一倍多,是所有协警员中工资待遇最高的,其调整工资待遇的要求,只能待沙坡头区公安分局向市财政局呈送报告,请示提高分局协警人员工资标准被正式批复后,给予张峰答复。
  市政府信息中心
  二〇〇九年六月二十九日
  
  联系方式:
  ●网址:www.nxzw.gov.cn
  ●市长专线电话:0955-12345
  ●市长信箱短信平台:移动用户发送至1062999919
  ●信件请寄:中卫市人民政府市长信箱
  ●邮编:755000

知识出处

中卫日报

《中卫日报》

出版者:中卫日报社

出版地:中卫市

《中卫日报》由中共中卫市委主办,是中共中卫市委机关报,于2005年4月28日创刊,国内统一刊号:CN64—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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