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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信息
群众冷暖挂心头市长信箱解民忧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中卫日报》
报纸
唯一号:
310520020230000609
颗粒名称:
群众冷暖挂心头市长信箱解民忧
并列题名:
2009年4月份市长信箱办理情况摘登
分类号:
G210
摘要:
2009年7月7日中卫报登载的2009年4月份市长信箱办理情况摘登。
关键词:
市长信箱
低保
户籍信息
内容
编者按:市长信箱开通两年来,帮助广大人民群众解决了许多关系切身利益的事情,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得到了群众的支持和信任,拉近了政府与群众的距离。本报现将2009年4月份市长信箱办理情况进行集中摘登,敬请关注。编者按:市长信箱开通两年
来信人:沙坡头区宣和镇永和村4组村民张学满
来信内容:要求尽快为其办理林权证。
办结答复:张学满于2月上旬持《林权证办理申请表》到沙坡头区永和村申请办理林权证,经林业站工作人员实地调查情况属实后,宣和镇为其签字盖章,后续手续由市农牧林业局办理。张学满到市农牧林业局林业经济科多次,工作人员告知其6月份以后才能办理,后张学满又到市政府政务中心农牧林业局办事处咨询,办事人员与相关业务科联系后答复张学满6月份以后才能办理完毕。张学满所反映的问题宣和镇已履行完手续,建议其按照程序到市农牧林业局办理林权证。
沙坡头区宣和镇人民政府
二〇〇九年四月一日
来电人:市民官友民
来电内容:反映沙坡头区南环路乐巢音乐酒吧晚上噪音扰民,影响居民休息。
办结答复:经调查,官友民反映的情况属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违反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的规定,市公安局对乐巢音乐酒吧经营业主给予了警告处理,经营业主也意识到了错误,承诺在今后的经营过程中避免出现噪音扰民现象。
市公安局
二〇〇九年四月三日
来电人:市民郑勇
来信内容:反映2006年他在沙坡头区柔远镇刘台村购买了一套住房,但至今工程还未交工。
办结答复:郑勇于2006年购买了柔远镇刘台村塞上农民新居住宅房一套。该工程由中卫市新月建筑工程公司招标建设,工程分两期进行,协议交工日期为2008年。但在工程建设中,承建方中卫市新月建筑工程公司以工程造价概算过低,建设亏本为由拖延工期,导致工程至今未能交付使用。目前,柔远镇刘台村正在与工程承建方进行交涉,并将通过法律手段督促承建方尽快完成剩余工程,承建方承诺2009年6月底前工程可交付使用。
沙坡头区柔远镇人民政府
二〇〇九年四月四日
来电人:沙坡头区宣和镇东月村村民许存
来电内容:反映2008年3月份盖房时,他向沙坡头区宣和镇土管站交了2000元建房押金,至今未退。
办结答复:经调查,2008年许存向宣和镇土管站申请翻建房屋,宣和镇土管站告知其要提供宅基地证和村委会建房审批表,并签订建房协议,交纳2000元建房保证金后方可建房。许存在签定了建房协议,交纳了建房押金后自行建房,于当年10月份建成。之后,许存到宣和镇土管站要求退还押金,土管站工作人员要求其必须提供宅基地证和建房申请表,手续齐全后方可退还押金。
沙坡头区宣和镇人民政府
二〇〇九年四月六日
来电人:沙坡头区宣和镇赵
滩村1组村民杨才
来电内容:反映其母亲何俊兰的农村养老保险补贴未发放;农房改造旧房已被拆除,但新宅基地还未批准。
办结答复:经调查,杨才的母亲何俊兰81岁。关于杨才反映其母亲何俊兰的农村养老补贴未发放一事,情况属实。宣和镇已于2009年1月份将何俊兰的个人信息资料上报市人事劳动保障局,但养老补贴一卡通没有下发;2月份再次上报资料,至今养老保险一卡通未下发,待人事劳动保障局将养老补贴一卡通下发到宣和镇后,宣和镇立即发放给何俊兰本人。
就农房改造问题,根据《中卫市沙坡头区农房改造实施方案》,宣和镇赵滩村1组被确定为农房改造示范点,该组共有农户47户,原有巷道7条,巷道宽度为3米。经过规划后,大多数群众要求规划巷道宽度为8米。如果按此执行,就有13户群众无法安置,需要征用耕地8亩,不仅不符合土地管理政策,还需大笔征地费和垫方费。宣和镇正在做群众的思想动员工作,希望能适当缩小宅基地建设面积,尽快规划好栋位,让群众开工建设。
沙坡头区宣和镇人民政府
二〇〇九年四月七日
来信人:沙坡头区常乐镇李营村2组村民郝存孝
来信内容:要求享受低保。
办结答复:经调查,郝存孝,男,42岁,肢体二级残疾,家中共有3口人,耕地2亩,每年每亩收入500元。郝存孝的妻子雍安兰现年40岁,在宁夏科豪陶瓷有限公司打工,月工资600元,按一年7个月打工收入计算,全年总收入4200元;儿子郝斌18岁,在宁夏中卫市太青山水泥制造有限公司上班,月工资500元,按一年10个月计算,全年总收入5000元。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规定,郝存孝家人均年收入超过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不能享受低保。
沙坡头区常乐镇人民政府
二〇〇九年四月八日
来信人:陆生实
来信内容:反映农房改造中发生的纠纷。
办结答复:经调查,陆生实,男,73岁,沙坡头区宣和镇福堂村14组村民,家有两口人。根据《中卫市沙坡头区2009年农房改造实施方案》,宣和镇人民政府将福堂村14组列为农房改造工作示范点之一,计划先打通巷道道路,随后安排农户在道路两侧建设住宅房。因陆生实有3间棚舍正好位于巷道中间,为了不影响整体规划,福堂村拆除了其3间棚舍。陆生实只有一个宅基地证,因福堂村拆除其棚舍,陆生实要求为其划拨两处宅基地。近日,福堂村已为陆生实安排指定了两处宅基地,其反映的农房纠纷问题已得到妥善处理。
沙坡头区宣和镇人民政府
二〇〇九年四月九日
来电人:市民胡波
来电内容:反映市区鼓楼东街东方明珠工地夜间施工,影响居民休息。
办结答复:经调查,东方明珠确实存在夜间施工扰民现象。因施工工艺要求,必须连续施工,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事先向市环保局环境监察支队提出了夜间施工
的申请,市环保局以(2009)3号、(2009)6号审批表给予了审批。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发布了安民告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音污染防治法》第三十条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建设部第15号令)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此施工活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程序合法。
市建设局
二〇〇九年四月十日
来信人:市区长河小区教育8号楼和9号楼全体住户
来信内容:要求市供热公司对8号楼和9号楼供热改造工程进行彻底检查,解决供热质量差的问题。
办结答复:经调查,长河小区是1994年由中国建设银行中卫支行开发建设的,原为小锅炉供暖, 2004年由中卫泰和热力有限公司负责集中供暖。在泰和热力有限公司接管供暖之前,该小区供热管网系统就存在较大问题,供暖效果不明显,群众不满意。泰和热力有限公司接管后,于2005年投入较大资金改造了室外管道,供热效果大为改善。2007年,泰和热力有限公司又在该小区附近设置加压站,供热情况进一步好转,但教育8号楼和9号楼部分住户暖气片存在上热下冷的情况,影响了住户的正常供暖。目前,泰和热力有限公司已与该楼住户进行了沟通,5月10日进行彻底检修。
市建设局
二〇〇九年四月十三日
来信人:沙坡头区滨河镇涝池村1组村民张萍
来信内容:要求将其丈夫列入大病医疗救助范围。
办结答复:经调查,张萍是沙坡头区滨河镇涝池村失地农转非居民,家中共有4口人,耕地1.5亩,儿子和女儿都在上学。张萍的丈夫王金平给沙坡头区镇罗镇陈浩开车,于2008年6月19日发生交通事故严重烧伤,基本丧失劳动能力。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规定,市民政局已从2008年10月将王金平和两个孩子纳入了城市低保全额保障,家庭月保障金510元,目前其家庭基本生活不存在问题。王金平发生的医疗费用由交通事故引起,根据《中卫市城乡困难群众特重大病医疗救助实施办法》规定,交通事故不属于大病救助范围,市民政局不能将王金平列入大病医疗救助范围。
市民政局
二〇〇九年四月十四日
来信人:沙坡头区宣和镇羚羊村村民徐正明等人
来信内容:反映他们与有关部门之间的纠纷。
办结答复:经调查,徐正明等人承包建设了市水务局在宣和镇郝家塘项目开发区的土地复平水利砌筑工程,因市水务局工程款未支付,导致其3人无力支付移民新村购房款。目前,经沙坡头区宣和镇人民政府与市水务局多次协调,市水务局同意徐正明等3人用工程款顶交移民新村购房款。同时,宣和镇人民政府于4月3日给徐正明等3人划分了土地。
沙坡头区宣和镇人民政府
二〇〇九年四月十五日
来电人:沙坡头区镇罗镇河沟村村民倪红旗
来电内容:反映未领到独生子女费。
办结答复:经调查,倪红旗反映的情况属实。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在农村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享受独生子女保健费,由所在镇(乡)每半年或一年集中发放一次。倪红旗夫妇因外出打工,2007年至2008年两年的独生子女保健费未能在镇罗镇通知的时间内领取。目前,经市计划和生育局协调,倪红旗或其家属可随时到镇罗镇计生中心领取独生子女保健费。
沙坡头区镇罗镇人民政府
二〇〇九年四月十七日
来信人:沙坡头区柔远镇刘台村2组村民吴玉霞
来信内容:反映其丈夫因发生车祸给家庭带来沉重的负担,现无力继续医治,寻求帮助。
办结答复:经调查,吴玉霞,女,44岁,家中共有4口人,耕地2.5亩。吴玉霞的丈夫王生柱于
2008年5月15日驾驶摩托车与一辆吊车相撞,造成脑颅严重受伤,经手术后,几乎半身瘫痪,失去劳动能力。根据《中卫市城乡困难群众特重大病医疗救助实施办法》的规定,交通事故不属于大病救助范围,市民政局不能为其提供大病医疗救助。但考虑到该家庭目前的实际困难,经市民政局和沙坡头区柔远镇协商,决定从2009年4月起将王生柱纳入农村低保,帮助其缓解目前的生活困境。
市民政局沙坡头区柔远镇人民政府
二〇〇九年四月二十日
来信人:沙坡头区镇罗镇镇西村郭安
来信内容:反映家庭生活困难。
办结答复:经调查,郭安,男, 22岁,家中共有两口人,耕地1亩,农田年收入约500元。其本人正在上大学,其父亲在一家公司打工,平均月收入1000元,按8个月计算,年收入可达8000元。其母亲于2009年3月患病去世。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规定,郭安家人均年收入高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不能享受低保。但考虑到郭安尚在上学及其父亲患病的实际,镇罗镇人民政府给予其家庭1000元临时救助。
沙坡头区镇罗镇人民政府
二〇〇九年四月二十一日
来信人:沙坡头区常乐镇刘营村村民雍安邦
来信内容:反映农业补贴一本通未发放到农户手中。
办结答复:经调查,雍安邦反映的情况不属实。2006年刘营村村委会就将雍安邦的农业补贴一本通发放到其本人手中。2009年雍安邦应享受的农业补贴为143.4元,因其欠交农业灌溉水费124元,刘营村便从2009年的农业补贴中扣除了欠交水费部分,剩余19.4元也已退还其本人。
沙坡头区常乐镇人民政府
二〇〇九年四月二十二
来信人:沙坡头区文昌镇蔡桥村村民牛红燕
来信内容:反映其与沙坡头区文昌镇蔡桥村村干部发生纠纷后低保被取消,要求恢复低保。
办结答复:经调查,牛红燕,女,40岁,离异,户籍所在地为文昌镇蔡桥村3组,家中共有两口人。牛红燕本人长期在酒店打工,月收入800多元,女儿20岁,在宁夏大学上学。2007年因牛红燕无业,文昌镇便从第四季度起将其纳入了低保。2008年,牛红燕应聘到市区阳光大酒店打工,基本生活有了保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中低保动态管理原则,牛红燕家人均月收入高于170元,文昌镇从2008年第二季度起取消了其低保,不是因其与村干部发生纠纷,低保被取消。
沙坡头区文昌镇人民政府
二〇〇九年四月二十三日
来信人:沙坡头区宣和镇永和村1组村民徐进连
来信内容:反映其承包并开发了沙坡头区宣和镇11亩土地,宣和镇人民政府在未经其同意的情况下将其土地收回,并将5亩土地强行分给永和村3个组的组长进行耕种,请求市政府帮助。
办结答复:经调查,徐进连反映的情况不属实。徐进连反映的被收回的5亩地因无任何开发手续和证据,经常和本村村民张奎山发生矛盾冲突,所以宣和镇人民政府以宣政发[2007]120号文件将此土地收回村集体管理。后经宣和镇人民政府多次协调,徐进连与张奎山已达成协议,由徐进连补偿张奎山4000元,宣和镇人民政府将收回的5亩耕地重新包给徐进连,双方不再发生任何冲突。目前,在市司法局宣和司法所的监督下,双方已签订了协议。
沙坡头区宣和镇人民政府
二〇〇九年四月二十四日
来信人:中宁县白马乡白路村8组村民朱万云
来信内容:要求为其次子补办户口。
办结答复:经调查,2002年以来,公安部门户籍系统多次升级,导致朱万云的次子朱文智户籍信息丢失。中宁县公安部门核实情况后,按程序为朱文智补录了户籍信息。目前,补录手续已办理完毕。
中宁县人民政府
二〇〇九年四月二十六日
来信人:沙坡头区宣和镇东月村7组村民杜淑霞
来信内容:反映生活困难。
办结答复:经调查,杜淑霞,女,现年50岁,丈夫已去世,家中共有5口人。2009年3月,杜淑霞因患甲状腺炎住院治疗,花去医疗费用4700元。因其没有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所以无法报销医疗费用。考虑到杜淑霞的实际困难,宣和镇人民政府将其纳入了低保范围。
沙坡头区宣和镇人民政府
二〇〇九年四月二十八日
来信人:沙坡头区柔远镇柔远村2组村民马守业
来信内容:反映其患有心脏病,家庭生活困难。
办结答复:经调查,马守业,男,现年60岁,家中共有4口人。其妻子李淑兰现年56岁,在家经营小商店,年收入1000元,经营承包地8.4亩,年收入4200元。其子马占军现年27岁,在中冶美利纸业集团公司上班,年收入约1.5万元。儿媳刘晓宁现年24岁,在某超市上班,年收入7000元。马守业本人因患心脏病多次住院,根据《中卫市城乡困难群众特重大病医疗救助实施办法》规定,其每次住院自负医疗费用均未达到3万元,不能享受大病医疗救助。同时,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规定,马守业家人均年收入已超过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不能享受农村低保。
沙坡头区柔远镇人民政府
二〇〇九年四月三十日
知识出处
《中卫日报》
出版者:中卫日报社
出版地:中卫市
《中卫日报》由中共中卫市委主办,是中共中卫市委机关报,于2005年4月28日创刊,国内统一刊号:CN64—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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