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正式公布实施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中卫日报》 报纸
唯一号: 310520020230000587
颗粒名称: 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正式公布实施
分类号: F830.52
摘要: 2009年,由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银监会共同制定的《跨境贸易人民市结算试点管理办法》正式对外公布。《办法》自7月1日起正式实施。
关键词: 跨境贸易 人民币 结算业务

内容

据新华社北京7月2日电 由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银监会共同制定的《跨境贸易人民市结算试点管理办法》日前正式对外公布。《办法》自7月1日起正式实施。
  央行副行长苏宁2日表示,《办法》的出台旨在促进贸易便利化,保障跨境贸易人民市结算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试点企业和商业银行的行为,防范相关业务风险。
  此前,国务院于2009年4月8日决定在上海市和广东省广州、深圳、珠海、东莞4城市先行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市结算试点工作,境外地域范围暂定为港澳地区和东盟国家。

知识出处

中卫日报

《中卫日报》

出版者:中卫日报社

出版地:中卫市

《中卫日报》由中共中卫市委主办,是中共中卫市委机关报,于2005年4月28日创刊,国内统一刊号:CN64—0018。

阅读

相关机构

中国人民银行
相关机构
财政部
相关机构
商务部
相关机构
海关总署
相关机构
税务总局
相关机构
银监会
相关机构

相关地名

北京市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