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城乡困难群众特重大病医疗救助实施办法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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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中卫日报》 报纸
唯一号: 310520020230000526
颗粒名称: 中卫市城乡困难群众特重大病医疗救助实施办法
并列题名: (上接7月2日第三版)
分类号: F840.684
摘要: 2009年7月3日中卫报登载的中卫市城乡困难群众特重大病医疗救助实施办法。
关键词: 医疗费用 医疗机构 出诊费

内容

四、减免政策
  定点医疗机构,应为特重大病患者提供医疗费用减免。市卫生医疗机构免收挂号费、出诊费和120救护车出车费;住院床位费、护理费减收50%,大型设备检查费(核磁共振、CT、心电图、脑电图、彩超)、手术费减收20%。
  五、不享受救助的费用和人员
  (一)违法违纪、打架斗殴、交通肇事(农业生产过程中发生的交通事故除外)、酗酒伤害、吸毒、自杀、自残、医疗事故、安装假肢、工伤等发生的医疗费用。
  (二)不属于本办法规定的特重大病病种的、家庭年收入高于该家庭成员年大病医疗支出费用50%以上的、参加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不享受大病医疗救助。
  (未完待续)

知识出处

中卫日报

《中卫日报》

出版者:中卫日报社

出版地:中卫市

《中卫日报》由中共中卫市委主办,是中共中卫市委机关报,于2005年4月28日创刊,国内统一刊号:CN64—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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