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车看管收费“超标”缘何屡禁不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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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中卫日报》 报纸
唯一号: 310520020220006834
颗粒名称: 自行车看管收费“超标”缘何屡禁不止
分类号: U484
摘要: 近段时间,本报读者多次反映我市自行车存放有乱收费现象。记者通过对市区鼓楼附近几个固定自行车存放点和东园农贸市场附近的一些临时性非机动车辆停放点的调査了解,发现存放自行车都要交0.50元的存车费, 电动车为1元。记者从市物价局了解到,市物价局《关于规范沙坡头区公共停车场车辆停放收费公告》中明确规定:自行车临时停放白天每次0.30元,过夜每次0.5元;电动自行车(含助力自行车)临时停放白天每次0.50元,过夜每次 1元。
关键词: 道路运输工具 自行车

内容

本报记者张吉昌 近段时间,本报读者多次反映我市自行车存放有乱收费现象。记者通过对市区鼓楼附近几个固定自行车存放点和东园农贸市场附近的一些临时性非机动车辆停放点的调査了解,发现存放自行车都要交0.50元的存车费, 电动车为1元。
  记者从市物价局了解到,市物价局《关于规范沙坡头区公共停车场车辆停放收费公告》中明确规定:自行车临时停放白天每次0.30元,过夜每次0.5元;电动自行车(含助力自行车)临时停放白天每次0.50元,过夜每次 1元。这样看来,市区部分场所自行车看管收费确实有超过了市物价局规定的标准,准确地说这是一种价格违法行为,有人擅自提高了政府所规定的收费标准。那么,在市物价局多次告诫、监督以及禁止的情况下,自行车看管收费高过物价局规定标准的现象缘何屡屡出现?自行车看管的管理主体较多,未达成统一管理据了解,我市自行车存放管理主体相对较多,有城管部门负责管理的一些固定停靠点,有公安部门负责管理的一些固定停靠点,有一些商家、酒店在自己 “地盘”自己管理的一些停靠点,还有一些临时性的停靠点。 如此多的管理主体,自然出现无法统一收费标准的局面,长此以往,就出现自行车看管收费“超标”的现象。
  商场地摊费逐年上涨,自行车收费出现水涨船高现象在市区开盛购物中心旁看管车辆的张大妈介绍说,开盛门口的存车场所归商厦所有,前面存车要收一定的摊位费。从前年开始,这里存车摊位费就逐年上涨,从4000元涨到 6000元,而且看管车子还有竞争,谁出得高就给谁看管。商家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摊位费一年高过一年,看车人要有利可图,就得把费用转嫁到存车人身上,这种层层加码的行为无疑是导致自行车看管收费“超标”的一个重要因素。
  市物价局所辖的价格监督检查局一位负责人表示,他们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公共停车场所收费依据、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都有明确规定,这种规定不同于市场经济中的商品竞争,出现供求关系和市场调节情况,物价局规定的价格是政府制定的收费标准,是政府管理行为,不允许私人或其他组织擅自调整。据了解,2008年中旬,多次出现市民举报某些自行车停放点收费高的情况,市物价局深入现场,张贴公告,正面教育。随后又通过巡查,对屡禁不止的公共停车点下发告诫书, 勒令整改,否则取消看管资格等措施后,在一定时间内,收费 “超标”行为有所收敛,但没过多久,许多停车点的“超标”收费又再次死灰复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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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地:中卫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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