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原调整医保政策惠及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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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中卫日报》 报纸
唯一号: 310520020220005700
颗粒名称: 海原调整医保政策惠及民生
分类号: F840.613
摘要: 海原县紧紧围绕“以人为本,构建和谐医保” 目标,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医疗保险工作,进一步调整和优化各项政策,医疗保险切实解决了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难题。今年,海原县将调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策作为一项民心工程深入实施,先后在全县各镇 (乡)和各部门发放宣传材料5 万余份,举办各类参保宣传咨询活动20余场次。经过多次研究、 论证,现已全面实施大额医疗补助,对大额患者提高了报销比例,先后降低三级医疗机构起付线(由原来的700元调整为500 元),提高报销比例(由原来的 40%±调到60% ) 。
关键词: 社会保险 医疗保险

内容

本报讯(记者姚廷银通讯员王华)海原县紧紧围绕“以人为本,构建和谐医保” 目标,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医疗保险工作,进一步调整和优化各项政策,医疗保险切实解决了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难题。
  今年,海原县将调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策作为一项民心工程深入实施,先后在全县各镇 (乡)和各部门发放宣传材料5 万余份,举办各类参保宣传咨询活动20余场次。经过多次研究、 论证,现已全面实施大额医疗补助,对大额患者提高了报销比例,先后降低三级医疗机构起付线(由原来的700元调整为500 元),提高报销比例(由原来的 40%±调到60% ) 。同时提高门诊补助(未成年人门诊医疗费调整为30元)和生育补助(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剖宫产补助从500元提高到1000元)。截至目前,农村居民门诊就诊人数多达近2万人,家庭账户核销 44.07万元,门诊报销费用为 13.41万元,住院报销费用为 664.88万元。并建立连续缴费激励机制和门诊大病统筹,对连续缴费5年及以上的城镇居民报销比例每年提高1个百分点;建立门诊大病统筹,将恶性肿瘤等 10种重大慢性病纳入门诊报销范围。同时,针对儿童发生无责任方的意外伤害事故,一次性给予其法定受益人5000元医保基金抚恤金。
  目前,全县2009年参保工作已全面完成,其中城镇居民参加医疗保险人数达16533人,参保率为91.9%;农村居民参加新农合人数达37.03万人,参合率为 95.74% 。

知识出处

中卫日报

《中卫日报》

出版地:中卫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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