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违法案件的查处要“见事又见人”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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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中卫日报》 报纸
唯一号: 310520020220005077
颗粒名称: 土地违法案件的查处要“见事又见人”
分类号: F301.0
摘要: 为确保扩大内需的土地政策不走偏、不折腾,自治区国土资源部门4月24日启动“保增长、保红线”专项行动。强调在为扩大内需的重大建设项目使用土地开辟绿色通道的同时,必须确保基本农田不减少。这一举措其意图虽然很明显,但要使这一行动取得实效,还得有关部门拿出真招数,加大查处力度,尤其对土地违法案件的查处要“见事又见人”。
关键词: 国土资源 土地违法

内容

为确保扩大内需的土地政策不走偏、不折腾,自治区国土资源部门4月24日启动“保增长、保红线”专项行动。强调在为扩大内需的重大建设项目使用土地开辟绿色通道的同时,必须确保基本农田不减少。这一举措其意图虽然很明显,但要使这一行动取得实效,还得有关部门拿出真招数,加大查处力度,尤其对土地违法案件的查处要“见事又见人”。
  当前土地违法现象的严重程度,从监察、国土资源部门通报的一些案件中可见一斑,令人担忧。但为什么这类事件屡禁不止,有多种原因,其中恐怕与相关部门的查处力度有直接的关系。
  笔者发现,在以往的土地违法案件的通报中,对违法的责任人,只有当地有关部门“不痛不痒”的处理意见,而没有实际结果。有关的通报往往只有“提出了相应的党纪政纪处理意见”的提法,至于如何“相应”,未见端详,再到后来,干脆不了了之。其实,随着时间的推移,许多案情早已大白,但对责任人的处理却停留在“意见”上,迟迟不见结果。
  确保18亿亩耕地面积,是确保我国粮食安全不可逾越的一条“红线”。严格监管土地的开发利用,坚决打击一切违法用地行为,直接关系到这条“红线”能不能守住,各级、各地政府责任重如泰山。对已发生的土地违法案件,必须严格依照法律、纪律规定,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只有这样才能对同类案件的查处和规范土地使用行为产生示范效应,容不得半点马虎。土地违法案件也直接影响到农民朋友的切身利益,对这些案件,人们不仅希望看到对土地用途的处理,更希望看到违法责任人受到严肃追究。对这些案件的查处只有“见事又见人”,才能算全面、到位,才能还人心公道、还法纪尊严。

知识出处

中卫日报

《中卫日报》

出版地:中卫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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