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中卫日报》 报纸 |
唯一号: | 310520020220003910 |
颗粒名称: | 房产公司售房玩“猫腻” |
其他题名: | 房主获退款2.5万元 |
分类号: | F293.35 |
摘要: | 近日,消费者李某到市工商局公平交易局投诉,称其购买的商品房面积不够,房产开发公司存在欺诈消费者行为。2008年6月3日,李某以总价87.27万元购买了禹都小区的营业房、住宅房各一套,且房款一次性付清。同年底,在交付房屋时,李某对房屋面积提出质疑。该房产公司承认:交付给李某的营业房面积与合同签订的面积相差了4平方米,但住宅房面积比合同签订的面积多了4平方米。因此,交付给李某的商品房总面积不差。 |
关键词: | 房地产市场 商品房销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