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发展观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也是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强大思想武器。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推动全市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既是全市各级党政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的首要任务,也是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的重大政治任务。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必须着眼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立足我市纪检监察工作实际,充分认识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搞好学习实践活动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切实履行纪检监察职能,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新形势下的纪检监察工作,更加自觉地把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落实到纪检监察工作的各个方面,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拓展工作思路、创新工作举措、树立全局观念、 增强服务意识,为科学发展观的贯彻落实和反腐倡廉建设的深入开展奠定坚实基础。
一要把服务发展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立足点,推动科学发展观的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是发展。纪检监察工作服务发展,就是要充分发挥监督检査职能作用,全面把握科学发展观的深刻内涵和精神实质, 坚持用服务科学发展的眼光去思考、谋划和推动工作,把反腐倡廉建设融入经济、政治、 文化和社会建设之中,始终做到围绕中心不偏离、服务大局不犹豫、保障发展不动摇,确保反腐倡廉建设和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同频共振、和谐相生。要重点围绕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系列重大决策和部署,抓住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着力把握发展规律、创新发展理念、转变发展方式、破解发展难题,加强对中央、自治区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措施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宁夏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加强对市场价格调控、节能减排、固定资产投资、节约集约用地、房地产调控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査,坚决纠正和査处违背科学发展观的行为,着力改善和不断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全力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宽松和谐的创业环境,努力为科学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二要把以人为本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出发点,促进科学发展观的落实。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本质和核心。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纪检监察工作,必须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始终牢记党的根本宗旨,把以人为本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实现好、 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衡量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切实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具体落实到各级领导干部的思想和行动中去,落实到关心群众生产生活的工作实际当中,抓住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问题,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征地拆迁、房地产开发、企业改制、安全生产等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的监督检查和对各项强农支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和义务教育“三免一补”政策,坚决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同时,加强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扶贫资金和救灾救济资金的监管,真正把纪检监察工作扎扎实实地做到人民群众的心坎上。 ・三要把严格执纪执法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关键点,保障科学发展观的落实。执行党的纪律是党章赋予纪律检査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严格执纪执法是建设政治文明、实现全面发展的重要保障。坚持依法执纪、依法办案是依法治国、依法执政的必然要求。我们要把服务科学发展、保障科学发展、促进科学发展作为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要职责,自觉地把严格执纪执法的要求贯穿于纪律检査工作的各个方面,深入研究和把握执纪执法工作的规律,正确运用政策和策略,坚决查处以领导干部和领导机关中滥用职权、贪污受贿、腐化堕落、失职渎职为重点的违纪违法案件、严重侵害群众利益和在政府工程招投标、采购等重点领域的违纪违法案件以及非法批地、低价出让土地或擅自变更规划获取非法利益的案件,真正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和指导执纪执法工作,做到既积极惩治腐败又注重服务大局、 既突出以人为本又注重惩防并举、既严格依纪依法又注重政策策略、既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又注重发挥职能作用,确保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落实到位,努力营造聚精会神搞建设、 一心一意谋发展的良好氛围。
四要把改革创新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着力点,推进科学发展观的落实。深化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推进制度反腐,加大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力度,是解决腐败问题的必由之路,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因此,要把改革创新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着力点,找准学习实践活动和推动全市惩防体系建设的切入点和结合点,坚持从实际出发和科学发展的态度,自觉把思想认识从那些不合时宜的观念、做法和体制中解放出来,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贴近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及时掌握新情况、研究新问题、 制定新对策、实施新措施,不断推进思想方法、思想观念与时俱进,推进工作方式、工作方法与时俱进,推进人员素质、工作作风与时俱进,按照中央《工作规划》、自治区《实施办法》和中卫市《工作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 注重预防的方针,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 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积极构建符合中卫实际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真正做到立足全局、讲究策略, 力求执纪执法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推进科学发展观真正落到实处。
五要把纪检监察队伍建设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依托点,保证科学发展观的落实。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既是一个重大的理论问题,又是一项艰巨的实践任务,关系到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关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长远发展。因此,要把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依托点,教育和引导纪检监察干部以强烈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始终保持谦虚谨慎、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恪尽职守、秉公执纪的职业操守,坚持把反腐倡廉工作任务的部署、工作重点的确定、各项措施的实施, 放在科学发展观的总体要求之中来把握,做到纪检监察工作与改革发展的实践相适应, 与改革发展的步骤相一致,与改革发展的重大举措相配套,不断提高对党员领导干部有效监督的能力,提高依纪依法办案的能力, 提高发展党内民主和维护党员权利的能力, 提高维护群众根本利益的能力,提高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能力,努力使各项工作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更好地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更好地适应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做到在思想认识上有新提高、在能力水平上有新提升、在措施方法上有新改进、在工作局面上有新突破,努力为全面推进我市反腐倡廉建设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