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必须按规定期限完成改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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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中卫日报》 报纸
唯一号: 310520020220002501
颗粒名称: 企业必须按规定期限完成改制
分类号: D221/227
摘要: 3月3日,市政府召开第51次常务会议。会议在听取了市经委关于2009年企业改制工作安排的汇报后,对今年市政府确定的沙坡头旅游公司、中卫宾馆、市种子公司、市建筑设计院、鸣钟律师事务所和市水务局所办实体等企业改制,明确了最后完成时间。会议认为,虽然企业改制工作纷繁复杂,但改制事关企业今后的生存和我市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有关部门(单位)一定要拿出切实可行的改制方案,以高度的责任感,按照规定期限完成各企业的改制工作。
关键词: 常委会议 企业改制工作

内容

本报讯(记者马永福)3月3日, 市政府召开第51次常务会议。会议在听取了市经委关于2009年企业改制工作安排的汇报后,对今年市政府确定的沙坡头旅游公司、中卫宾馆、市种子公司、市建筑设计院、鸣钟律师事务所和市水务局所办实体等企业改制,明确了最后完成时间。会议认为,虽然企业改制工作纷繁复杂,但改制事关企业今后的生存和我市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 有关部门(单位)一定要拿出切实可行的改制方案,以高度的责任感,按照规定期限完成各企业的改制工作。
  副市长吴汉宝受市长徐力群委托主持会议。副市长闫祖强、王永斌、马世军、霍健明参加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锦平应邀参加会议。
  记者了解到,为了保护被改制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市政府多次召开会议,成立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特别是将审计、财政、监察等部门纳入企业改制领导小组,委托评估,更加保证了企业改制工作有序进行。
  会议决定,沙坡头旅游公司、中卫宾馆、市种子公司、市建筑设计院、 鸣钟律师事务所及市水务局所办实体企业完成改制时间分别是:10月底、3月底、10月底、4月底、3月底和 12月底。会议要求,各企业改制负责单位要尽快拿出切实可行的职工安置方案和资产处置方案等上报领导小组。各部门(单位)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切实保护职工合法权益。市财政、审计等部门要密切配合企业改制工作,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企业改制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监督工作,确保企业改制工作有序进行。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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