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中卫日报》 报纸 |
唯一号: | 310520020220000620 |
颗粒名称: | 市长信箱 |
分类号: | C913 |
摘要: | 来电人:中卫市丽景园10#、11#、13#楼三、四单元冯金平等住户来电内容:反映宁夏铁发集团在他们所住楼的西侧开发建筑物,影响采光。办结答复:经调查,丽景园三期开发建设项目经2008年7月9日第四次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审定批准,三期建设项目中,在原二期建成的10#、11#、13#楼西侧规划建设20#、22#、24#住宅楼,20#、24#楼为6层,22#楼为5层,10#楼和 24#楼、13#楼和20#楼的侧间距均为6米,11#楼和22#楼侧间距为7.2米,符合国家“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住宅侧间距的要求。 |
关键词: | 社会问题 市规划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