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日食品安全消费警告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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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中卫日报》 报纸
唯一号: 310520020210014641
颗粒名称: 节日食品安全消费警告
分类号: R155.5
摘要: “中秋”、“十一”双节临近,旅游、购物、聚餐等活动增多,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提醒各餐饮单位和广大消费者在经营和休闲度假时,莫忘食品安全,防止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一、 秋季是肠道疾病的高发期,食品应当烧熟煮透, 食品中心温度达70℃以上, 应避免过于追求菜肴的鲜嫩而造成食物未烧熟煮透。
关键词: 食品安全 节日 食品卫生

内容

“中秋”、“十一”双节临近,旅游、购物、聚餐等活动增多,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提醒各餐饮单位和广大消费者在经营和休闲度假时,莫忘食品安全,防止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一、 秋季是肠道疾病的高发期,食品应当烧熟煮透, 食品中心温度达70℃以上, 应避免过于追求菜肴的鲜嫩而造成食物未烧熟煮透。 二、市民到酒店就餐应选择有食品卫生许可证的餐饮单位,并尽量选择食品卫生A级和B级信誉单位。在酒店选购酒水时应注意查看商标标签是否齐全,标签内容为品名、生产厂名、厂址、 规格、配方、食用方法、生产日期、保质期、保存条件等, 进口酒水应有中文标识,酒水中无异物,气味正常。 三、在选购定型包装食品时,应注意查看商标标签是否齐全。食品标签内容为品名、生产厂名、厂址、规格、配方、食用方法、 生产日期、保质期、保存条件等,食品包装应完整无破损。最好不要购买裸卖、感官发生变化及标签不齐全的散装食品。 四、对于举办婚宴的消费者,必要时可事先实地查看饭店的卫生状况,同时,尽量不要选择客流量增加,可能导致超负荷供应的饭店;农村家庭自办酒宴可到市卫生监督部门咨询相关的食品卫生知识。 五、 消费者如外出就餐或选购食品时发现卫生问题,可向当地卫生监督部门投诉。若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应及时向卫生监督部门报告,同时保存好相关证据,以便调查。 (杜永山)

知识出处

中卫日报

《中卫日报》

出版地:中卫市

《中卫日报》由中共中卫市委主办,是中共中卫市委机关报,于2005年4月28日创刊,国内统一刊号:CN64—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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